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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設與交通

  臺灣全島的公路建設在日治時期已有系統性的規劃,但受資金不足與戰爭破壞的影響,戰後估計島內能通車的路線大約不及一半。民國34年(1945年),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公共工程局,掌理全省公路工程事宜。35年(1946年)成立臺灣省公路局,省政改制後,臺灣省公路局隸屬於臺灣省政府交通處,逐步接管原公共工程局的公路工程業務,成為主管臺灣路政的主要機關。
  民國42年(1953)起,政府推動每期4年,連續6期的經濟建設計畫,奠定臺灣經基發展的基礎。在公路建設方面,除新建、修復一般道路、橋樑以外,其要者包括西部縱貫線省道逐次鋪設柏油路面、規劃與新建中部橫貫公路、北部橫貫公路、南部橫貫公路與臺灣第一條高速公路―麥克阿瑟公路(聯結臺北與基隆),並開啟了中山高的建設。
  民國62年(1973)因為中東戰爭爆發,引致全球能源危機,政府推動十大建設計畫以刺激國內經濟生產活動,其中包括南北高速公路的建設與完工。此後,政府仍持續推動高速公路建設以因應社會發展需要,例如聯絡臺灣南北的國道三號福爾摩沙高速公路於76年(1987)動工,93年(2004)全線通車。聯接臺灣東部的國道五號蔣渭水高速公路(北宜高速通路),於95年(2006)完工。
  公路建設影響社會的發展,像是高速公路的交通便利性,帶動沿線交流道出現了一個個的產業聚落。又如國道五號完工後,臺北至宜蘭的交通時間大為縮短,使得前往宜蘭旅遊的人潮增加,當地觀光產業大為興盛。
  近年隨著社會各界環境保護意識的提升,道路建設所造成的環境衝擊也愈來愈受到關心。民國97年(2008)開始,國道高速公路局擬訂國道環境永續經營策略,展開沿線生態敏感區資源調查、道路致死研究與資料庫建置等工作。交通部公路總局在則在公路上重點地區設置動物通道、防護網等措施,希望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能取得平衡,創造永續發展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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