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戰時兵役宣傳

  民國25年(1936)3月1日,國民政府正式頒布《兵役法》,將兵役制度由募兵制改為徵兵制。隨著抗日戰爭爆發,軍隊需要補充大量士兵,因此除了徵兵制之外,此時亦同時採行募兵。
隨著國民政府頒布戰時徵募制度,接踵而來的,是如何宣傳,並讓一般民眾願意加入軍隊的行伍。由於兵役宣傳的重要性,政府制定相關宣傳及監督實施方案,從中央政府到各省市、縣市、鄉鎮區等,都有各級兵役宣傳委員會的設置,從事是項工作。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