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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4.5.6-5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臺中武裝工委會案

說明:

戒嚴期間,查封有罪者財產時,根據當地警察局報告,林如松、呂煥章、張建三、李金木等四人無財產,故免以查封。彭木興、黃士性、劉嘉憲、莊朝鐘等人財產准予發還家屬以充當生活費,施部生部分財產也准予發還。

案由:

據報施君等判決沒收財產部份擬免執行一案

案名:

非法顛覆案

檔號:

B3750187701/0039/1571.3/1111/18/088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軍務局

關鍵詞:

白色恐怖戒嚴

事件年:

民國41年(1952)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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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臺中武裝工委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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