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臺中武裝工委會案
檔案資源編號:
4.5.6-5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臺中武裝工委會案
說明:
戒嚴期間,查封有罪者財產時,根據當地警察局報告,林如松、呂煥章、張建三、李金木等四人無財產,故免以查封。彭木興、黃士性、劉嘉憲、莊朝鐘等人財產准予發還家屬以充當生活費,施部生部分財產也准予發還。
案由:
據報施君等判決沒收財產部份擬免執行一案
案名:
非法顛覆案
檔號:
B3750187701/0039/1571.3/1111/18/088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軍務局
關鍵詞:
白色恐怖;戒嚴
事件年:
民國41年(1952)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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