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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活運動
民國23年(1934)開始, 提倡新生活運動,係屬公民教育運動,以「禮義廉恥」為核心思想,並要求全國國民在食、衣、住、行四個方面澈底革除陋習,養成良好習慣。光復後,新生活運動亦被引進臺灣,除了熱烈慶祝新生活運動週年紀念日活動,也比照其他省分,成立省、縣(市)新生活運動促進會,推廣新生活運動。例如,臺灣省新生活運動促進會,曾以自民國36年(1947)10月1日至7日為全省擴大宣傳節約運動週,要求各縣市政府舉辦各種節約運動,其中「節約標語」及「新生活運動標語」,令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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