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2.5.4.3-3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官方宣傳與文化活動(新生活運動)

說明:

民國36年(1947)10月,嘉義市代電抄送「新生活運動訂定節約辦法」,臺灣省新生活運動促進會為使全省同胞對於中央公布之勵行節約辦法綱要暨臺灣省政府主席魏道明指示之兩項節約辦法普遍認識及切實推行起見,經定自10月1日至7日為全省擴大宣傳節約運動週,舉辦各種節約運動事項。

案由:

電為抄送新生活運動訂定節約辦法

案名:

節約運動

檔號:

A313332200K0036/2170/0001/01/002

檔案來源機關: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研究所

關鍵詞:

新生活運動

事件年:

民國36年(1947)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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