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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檢討

  為了避免重蹈,讓二二八事件覆轍,必須就是針對事件發生原因加以檢討與改進。事件後俞濟時、福建臺灣監察使楊亮功與監察院監察委員何漢文等人皆提出檢討報告,並建議解決之道或善後辦法。例如,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制度的缺失,所帶來負面的影響,因此將臺灣提升為行省地位成為必要;抑或專賣局、貿易局與民爭利,人民無謀生餘地,統制經濟政策可謂失當,因此統制經濟政策必須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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