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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之宣傳

  

  國民政府強調和平解決衝突的立場,主張政治問題就應政治解決,強調政府一再容忍讓步,從民國35年(1946)1月、6月、11月分別頒布3次停戰令,中共卻得寸進尺,違背停戰命令,趁機擴張據點,破壞鐵公路交通。要求中共必須停止軍事攻擊與破壞交通之行動,開誠商討整軍方案,以及指定駐軍地點之協定。如民國35年(1946)10月2日,中央日報號外即以「政府重大決定-對國府名額又作新讓步,共軍駐地應即從速規定,如遭拒絕共黨應負全責」為標題,可知宣傳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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