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國民政府之宣傳
檔案資源編號:
1.3.4.8-3
主題:
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國民政府之宣傳)
說明:
民國35年(1946)11月9日報紙刊登的停戰令「政府貫徹和平誠意,主席再頒停戰命令-自後日正午十二時起,各地國軍均停止戰鬥」。蔣中正表示政府自抗戰勝利以來,一貫主張和平統一、民主建設,以政治途徑解決國內紛爭,希望在國民大會召開前,奠定國家復興的基礎。雖中共四處攻擊,國軍一再忍讓,為昭示政府的決心,再頒佈停戰令,自民國35年(1946)11月11日正午12時起,全國軍隊一律停止戰鬥。
案名:
軍事調處執行部重要命令彙集
檔號:
0035/543.9/3750.11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停戰命令;國民大會;蔣中正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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