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國民政府之宣傳
檔案資源編號:
1.3.4.8-2
主題:
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國民政府之宣傳)
說明:
民國35年(1946)10月2日,中央日報號外「政府重大決定-對國府名額又作新讓步,共軍駐地應即從速規定,如遭拒絕共黨應負全責」。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彭學沛聲明:政府已贊成改組國民政府委員會,且準備開三人會議,以商討停戰辦法。豈料,中共突然發布聲明拒絕,宣稱必須無條件停戰。政府主張以談判方式解決政治問題,中共如拒絕和談,就應負責一切後果。無條件停戰令於1月與6月兩度執行,都未能有效實施,導致國家與人民損失慘重。
案名:
軍事調處執行部重要命令彙集
檔號:
0035/543.9/3750.11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中央日報;軍事三人小組;停戰命令;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彭學沛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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