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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調處

  

  軍事調處執行部根據和字第四號命令,於民國35年(1946)2月13日成立鐵路管理科(後改為交通處),協助交通部恢復華北被破壞的鐵路。鐵路管理科由政府、中共、美國三方派代表組成。2月18日,聯合科長會議決定華北鐵路的修復順序:津浦鐵路、膠濟鐵路、隴海鐵路、平綏鐵路、平漢鐵路、同蒲鐵路、平承鐵路、正太鐵路等8條。2月19日,聯合科長會議再決定派出8個鐵路小組。鐵路為內陸交通之動脈,具有高度的戰略價值,所以國共戰爭過程中,鐵路交通常成為爭相控制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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