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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立

  

  第三次剿共戰爭結束後,民國20年(1931)11月7日,中共於江西瑞金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會中通過《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宣告獨立於中華民國之外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立,並稱所控制的區域為「蘇區」。
  11月19日,全國代表大會選出63人組成中央執行委員會,由毛澤東擔任主席,項英、張國燾任副主席,作為全國代表大會閉會後最高權力機關。中央執行委員會下設人民委員會,處理日常政務,由毛澤東兼任主席,分設外交、軍事、勞動、財政、土地、教育、內務、司法、工農等9個人民委員部,以及國家政治保衛局、紅軍政治保衛師。
  11月25日,再設立「中華蘇維埃中央軍事革命委員會」,負責指揮軍事行動,由朱德任主席,王稼穡、彭德懷任副主席。次年在國軍展開第四次剿共前,發動贛州、漳州、南雄水口、樂安宜黃、建寧黎川泰寧等5次攻擊國軍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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