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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管理
民國35年(1946)2月25日行政院公布「中央銀行管理外匯暫行辦法」,中央政府為穩定貨幣,促進經濟復原,並準備實施國際貨幣基金協定,授權中央銀行可指定若干銀行為「指定銀行」,經營外匯、察酌市面情形並於必要時平衡外匯外幣價格。民國36年(1947)2月17日,行政院通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國防最高委員會制定「經濟緊急措施方案」,其中一項方案為即日禁止外國幣券之流通與買賣,違者沒收充公,外匯管理更為嚴格,以免影響法幣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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