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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事業

  明治32年(1899),臺灣即有自來水,其後各地亦陸續興建自來水設施,共計有123處,其中簡易自來水達63處。戰時各大都市遭受盟軍轟炸,自來水設施受損劇烈,水量不足、水質不潔、水壓過低,造成各地民眾生活極為不便。光復初期,旨在謀求各大都市自來水損壞復舊工作,政府也努力宣傳節約用水。至民國38年(1949),各大都市自來水逐漸恢復舊觀,達到原有供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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