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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為統一臺灣地區軍事接收之步驟及因應臺灣複雜之軍事環境,並為加強臺日雙方軍事交接工作效率,特於民國34年(1945)11月1日下設臺灣地區軍事接收委員會,由警備總部柯遠芬參謀長、范誦堯副參謀長負責主持,臺灣地區日本官兵善後連絡部涉外委員會諫山春樹委員長率所屬必要人員歸柯遠芬指揮,配合軍事接收事宜。軍事接收委員會依業務區分,下設陸軍第一組、陸軍第二組、陸軍第三組、軍政組、海軍組、空軍第一組、空軍第二組、以及憲兵組等8個接收組,承警備總司令之命令,分擔在臺軍事接收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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