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軍事接收>臺灣地區軍事接收委員會
檔案資源編號:
2.2.2.9-1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軍事接收(臺灣地區軍事接收委員會)
說明:
民國34年(1945)10月30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代電通知臺灣地區駐軍第六十二軍黃濤軍長、第七十軍陳孔達軍長、警備總司令部柯遠芬參謀長與范誦堯副參謀長及各處長、海軍第二艦隊李世甲司令、軍政部李特派員、空軍第二十二地區張廷孟司令、空軍第二十三地區林文奎司令、以及憲兵第四團高團長,頒發該部「臺灣地區軍事接收委員會組織規程」。
案由:
頒發台灣地區軍事接收委員會組織規程仰遵照
案名:
台灣光復案專輯
檔號:
0034/002.6/4010.2/5/001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柯遠芬;范誦堯;軍事接收;第七十軍;第六十二軍;陳孔達;黃濤;臺灣地區軍事接收委員會;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
事件年:
民國34年(1945)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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