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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2年(1943)11月27日「開羅宣言」雖已明言將臺灣、澎湖群島歸還中華民國,但臺灣當時仍屬日本的殖民地,不屬中國戰區,因此即使民國34年(1945)8月日本無條件投降,國民政府要求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岡村寧次代表臺灣及越南北緯16度以北地區內所有日軍投降,惟岡村寧次表示中國派遣軍僅僅負責指揮駐華陸軍,而臺灣與越南甚至日本海軍均不受其指揮。因此,若是國軍沒有正當理由的話,擅自進入臺灣則會有侵略占領之疑慮。9月2日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於東京灣的密蘇里號軍艦簽署日本降書,日本正式向盟軍投降,而根據日本降書及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規定:「在中華民國(東三省除外)臺灣與越南北緯16度以北地區內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與輔助部隊應向蔣委員長投降。」自此臺灣成為中國受降區,9月9日臺灣軍參謀長諫山春樹代表臺灣、澎湖列島日軍最高指揮官安藤利吉,出席南京受降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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