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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對收復臺灣5項意見之回覆

  民國31年(1942)1月19日行政院收到臺灣革命同盟會中央執行委員會轉呈張邦傑「收復臺灣五項意見」後,24日表示其中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事關國策,似應暫為緩議,其他兩項認為對待在華臺人似應與對待敵國僑民有所不同,並交內政部、外交部、軍政部、財政部核復。雖然民國30年(1941)12月7日太平洋戰爭爆發,但當時戰爭局勢未明朗,因此各部會立場與行政院一致,以免引起他國無謂之疑慮,至於釋放被拘禁良善臺胞或歸還被沒收的產業,似可由改入中國國籍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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