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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援與勞工住宅的興建

  1950年代,美國計畫運用美援相對基金協助勞工建立棲身之所。在興建勞工住宅的計畫中,特別規定了申請資格,其中包括勞工年齡,申請人需要負擔興建過程中製磚等勞動工作,又嚴格限制其他業種的人員不得申請,以免違背政策的初衷。1970年代的檔案顯示居住於勞工新村的勞工按月分期繳清房屋價款,由高雄港碼頭運送職業工會負責代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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