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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封鎖策略

  

  第五次剿共展開前夕,民國22年(1933)10月2日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於南昌行營對各高級將領指示4項戰略和11項戰術,其中,第一項戰略即揭櫫採行「嚴密封鎖」,以斷絕蘇區生活資源與作戰物質,進而削弱共軍戰力。
  其後,南昌行營頒布「封鎖匪區辦法」,在南昌設立食鹽火油管理局,在封鎖區周邊縣設立公賣委員會及封鎖區管理所,控管物質進出蘇區,並所對蘇區圍以封鎖地帶,廣建堡壘,密佈巡探,斷絕通往蘇區之一切交通,使經濟物質無法進入蘇區,並對違反禁令的官兵、百姓嚴懲,全面進行經濟封鎖策略。
  蘇區攻下後,國民政府也制定若干經濟措施,如「分期解除封鎖辦法」、「減免田賦辦法」等。希望在戰爭結束後能盡速恢復經濟秩序,爭取蘇區民眾認同,以免共黨勢力死灰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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