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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反共公約

  民國37年至民國38年(1948-1949)間,國軍在三大會戰遭受慘敗,政府呈顯劣勢。38年4月,共軍渡過長江,國軍在上海與南京保衛戰更是節節敗退,造成社會動盪。8月12日,行政院為澈底實施總體戰,動員軍民加速肅清共黨,完成戡亂任務,特訂定「國民反共公約實施辦法」,要求各級政府機關於每次月會時,規定會議主席引領宣讀「國民反共公約」,與會人員隨身朗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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