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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後處理

  民國36年(1947)3月5日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決定派兵鎮壓,但下令不得對臺人施加報復,惟整編第二十一師來臺後並未確實奉行命令,才有臺人大規模的死傷。有鑑於此,蔣中正3月13日再下命令,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命論罪。此外,蔣中正對臺灣民眾廣播,主要將中央處理二二八事件之方案向全臺同胞揭櫫。4月14日白崇禧亦向蔣中正提出包括行政、經濟、教育、軍事及憲警保安部隊等方面改進意見,成為臺灣日後政經改革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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