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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的成立

  隨著二二八事件的檢討聲浪,廢除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臺灣省政府,已成為定局。民國36年(1947)4月22日,行政院第七八四次會議決議,撤銷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制度,依照各省制成立臺灣省政府,並任命魏道明為臺灣省政府委員兼首任省主席,4月30日國民政府又任命省政府各廳處長及委員,其中省府委員兼廳長有四名,分別為:丘念臺為省府委員兼民政廳長、嚴家淦為省府委員兼財政廳長、許恪士為省府委員兼教育廳長、楊家瑜為省府委員兼建設廳長,另有林獻堂、朱佛定、杜聰明、馬壽華、劉兼善、李翼中、南志信、游彌堅、朱文伯、陳啟清為省府委員。5月16日臺灣省政府正式成立,下設四廳五處,為臺灣省最高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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