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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收復計畫大綱
在「收復臺灣計畫要點」的基礎上,民國34年(1945)9月國民政府進一步擬定「臺灣省收復計畫大綱」,其方針係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及9月2日日本簽定之投降條款,應即於美軍登陸朝鮮仁川之後(約10月15日)派遣部隊及行政人員,由美方協助進佔臺灣及澎湖列島,解除日軍武裝,接收一切法定領土、人民、治權、軍政設施及資產。「臺灣省收復計畫大綱」在軍事、政治、經濟、宣傳等方面的規畫,確保臺灣政經穩定,不至重啟戰端,順利回歸中華民國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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