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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戰命令後之衝突-東北
民國34年(1945)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國軍主力部隊多位居西南,控制華北的共軍對於東北有地理上的優勢,急從山西、河北、山東等地進入東北。民國35年(1946)1月,國民政府頒布停戰命令;3月,國共再簽訂東北停戰協定,仍無法平息戰況。3月,蘇軍開始撤出東北,共軍搶占長春、哈爾濱等東北要城,國軍則在美軍的運輸協助下,將部隊運至東北,大規模衝突隨之爆發。國軍於4月初攻下長春,為打通與瀋陽間的南北交通,爆發四平街戰役,國軍獲勝追擊將至哈爾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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