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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投降後之軍事衝突

  民國34年(1945)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至民國35年(1946)1月13日停戰生效為止,前後約5個月的期間,政府與中共雖已有重慶會談的接觸,希望能有政治解決的途徑。但實際上,由於爭奪接收日本的投降區域,軍事衝突難以避免,政治協商與軍事行動同時分別進行。國民政府命令日軍只能向國軍投降,共軍也不甘示弱,賀龍向歸綏、包頭推進,劉伯誠佔領山西南部與河北南部,陳毅則控制山東與江蘇的部份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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