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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三人小組之結束

  

  民國35年(1946)11月15日,制憲國民代表大會召開,中共拒絕承認會議;19日,中共代表團撤出,周恩來飛回延安。12月7日,中共提出恢復和談條件:一、恢復1月13日軍事位置;二、停止召開國民大會。國民政府無法接受,和談停頓,各地戰火蔓延。民國36年(1947)1月7日,美國總統杜魯門正式提名馬歇爾為國務卿;翌日,馬歇爾離華。1月16日,政府提出4項方案,作為恢復和談、改組政府之依據,請司徒雷登(John Leighton Stuart)大使轉達中共。中共拒絕,和談無法進行。軍事調處執行部美國代表吉倫將軍奉華府命令,於1月29日撤出北平,三人會議及軍事調處執行部的三方關係至此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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