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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原料的取得

  民國39年(1950)政府扶植與保護紡織業的發展,制定〈臺灣省獎勵發展紡織業辦法〉,在臺灣區生產事業管理委員會下設立「紡織小組」,定期向行政院經濟安定委員會提報紡織業的供需情形。政府透過美援購入紡織原料棉紗,再分配給紡織廠,讓紡織廠「代紡代織」,最後產品交由政府銷售,以增加外匯存底。另外38年亦曾引進德克薩斯州展覽會比賽冠軍的「安哥拉山羊」空運來臺,準備在臺繁殖,以加強紡織業競爭力。另一方面也曾有澳洲的羊毛公司提出欲提供臺灣的毛織廠羊毛原料的商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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