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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0053/0316/1
案名 李國鼎先生代表我國與美國就協助開發海埔新生地計劃案雙方簽訂合約
事件年 民國54年(1965)
課綱條目 歷Ea-Ⅳ-41 臺灣工業發展的特色
檔案資源編號 11.3.3-16
來源機關 行政院新聞局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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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臺灣製鹽總廠分別在布袋、北門、七股、烏樹林及臺南等設立10處「鹽工之家」,附設平價供應處提供日常用品如醬油、肥皂、菸酒、味精等應有盡有;還有理髮室、康樂室、育樂中心、幼稚園、診療所等,竭力照顧鹽工及其眷屬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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