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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統治時期的原住民族受難者群像

  民國34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投降後,隨之而來的國民黨政權接收臺灣。對經歷日治時期的臺灣各族群,面對新國家(國民黨政權)的到來,產生大小不一的文化、語言和生活衝擊,臺灣原住民族族亦不例外。國民黨政府發現臺灣社會各方面遭受日本「遺毒」影響甚深,民國36年(1947)的二二八事件後,國民黨當局展開鎮壓和清鄉的清洗行動,從地理空間和族群來說,多將重心放在都市、平地和漢人的掃蕩為主,未將目光投射到臺灣高山範圍和原住民族族。
  與此同時,中國國民黨對中國共產黨的戰況愈趨嚴峻,旋即於民國38年(1949)5月20日全面實施由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布的〈臺灣省戒嚴令〉,至此臺灣進入戒嚴時期,臺灣人民無論身份、族群或職業,抑或是日常生活受到全面性的控制。同年(1949)12月7日,中華民國政府宣布撤退至臺灣。民國76年(1987)7月14日宣告解除〈戒嚴令〉,臺灣人民得以從威權統治時期的框架鬆綁。然而,直到民國81年(1992)年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廢除「二條一」後,威權統治時期才終於落幕。
  其中,民國43年(1954)2月25日,6位臺灣原住民族菁英以「叛亂及貪污」罪名被保安司令部軍事法庭判處死刑。他們分別是:角板山泰雅族的林瑞昌(臺灣省議員)、高澤照(桃園縣警察局巡官)、阿里山鄒族的高一生(吳鳳鄉鄉長)、湯守仁(山地警務室科員)、汪青山(嘉義縣警察局巡官)與方義仲(達邦村村長)。同年(1954)4月17日下午2時30分,發交臺北憲兵隊綁赴馬場町刑場執行槍決。 這也是威權統治時期首宗臺灣原住民族的政治受難案,受難的原住民族菁英在政治身份和社會聲望堪稱當時代的最高層級。
  根據研究指出,這群臺灣原住民族菁英被迫捲入國、共兩個政權的鬥爭和「忠誠」問題, 其結果造成泰雅族林瑞昌、鄒族高一生、湯守仁等臺灣原住民族菁英世代遭受1950年代威權統治初期的國家暴力,致使這群臺灣原住民族菁英一夕之間殞落的悲劇,甚至「罪及親友」。對經歷日治時代「理蕃政策」和日式教育「規訓」的臺灣原住民族菁英來說,在二二八事件發生時,北部泰雅族群由林瑞昌極力控制族人,阻止族人涉入二二八行動,以求族群發展。而阿里山鄒族的高一生和湯守仁在嘉義市民代表的請求下,下山維護市區治安,卻意外發生衝突,參與嘉義水上機場之役,並攜帶槍械返回部落,儘管事後高一生、湯守仁主動請求自新(自首),卻仍不免引起國民黨政府的戒心。
  在「威權統治時期的原住民族受難者群像」這個主題,我們將目光集中在這群第一批受難的臺灣原住民族菁英,以現階段開放的國家檔案規劃各項次主題。首先,我們簡單梳理戰後初期國民黨政府的山地行政、原住民族族名稱的改變、山地管制與原住民族的自治精神,掌握國民黨政府對山地空間制度規劃和原住民族的態度,以及臺灣原住民族的肆應情形。
  其次呈現這群臺灣原住民族菁英做過哪些舉措,挑動國民黨當局的敏感神經,進而決定動用情治單位,展開對林瑞昌、高一生和湯守仁等原住民族菁英的監控、逮捕、定讞與行刑。最後,當林瑞昌、高一生等原住民族菁英死刑過後,遺族後代又受到何種程度的監控和騷擾。
  必須注意的是,檔案裡面包含內部簽呈、報告、筆錄、審判書和自白書等不同類型的資料,而檔案內容用詞很大程度呈現了當時官方(國民黨政府)機關單位的視角,不代表全部的「事實與真相」,甚至有惡意羅織的情形。 查閱國家檔案的同時,建議搭配其他口述訪談集、回憶錄或紀錄片,可以更全面理解威權統治時期原住民族受難者群像。

對原住民族的慰勉與褒獎

  國防部長白崇禧經蔣介石的授意來臺進行二二八事件的宣撫工作,由於臺灣原住民族在二二八事件展現相對克制的態度與保護公教人員等行為,臺灣原住民族也獲得白崇禧的稱讚與官方的獎勵。 而這種對臺灣原住民族慰勉與褒獎的方式成為日後國民黨政府處理山地事宜的常態。
  從臺灣省工委會成員陸續被逮補的供詞和自白書,臺灣保安司令部其實已知高一生和湯守仁與省工委會成員有所接觸和協助,但仍有「餘匪」尚未歸案。以許石柱案為例,臺灣省保密司令部之所以同意湯守仁以「自新」的方式「將功贖罪」,主要是聽取彭孟緝建議後的決定。那麼,彭孟緝的建議是什麼?我們可以透過檔案一窺彭孟緝當時的想法。
彭孟緝一方面認為「高山同胞頭腦單純,如以武力緝捕,恐受匪慫恿挑撥,發生突變,為争取山地同胞歸服及推毀匪山地組織乃運用『政治方式』⋯⋯」。從這段文字可以看到彭孟緝對臺灣原住民族族輕視的態度,雖然提到希望爭取原住民族的認同,但更重要的是避免原住民族受到「共匪挑撥」而突生事端;同時彭孟緝建議要用「政治方式」解決湯守仁的問題。
  在檔案中,彭孟緝提到為表示政府的寬容,特准湯守仁「悔過自新」,其目的在於擴大破獲山地組織。保安司令部聽取彭孟緝的建議後,同意高一生和湯守仁的「自新」,高、湯二人也陸續在民國39年(1950)10月中旬親筆寫下日文的自白書和悔過書, 也發誓要「痛改以往錯誤,貫徹政府命令,堅決為反共抗俄革命事業努力奮鬥⋯⋯」,同時會勸服族人坦誠自首。
  彭孟緝認為吳鳳鄉的肅匪工作有「示範區」的作用,若能完成吳鳳鄉的檢肅行動則「其他山地各鄉都能迎刃而解」。彭孟緝曾表示若吳鳳鄉的肅匪工作順利完成,將贈送高一生和湯守仁「新樂園香煙五條、紅露酒二打」。 此時的彭孟緝展現出政府對原住民族的信任和寬容。
  另外,在收繳原住民族槍械一事上,國民黨政權在初期採取比較寬鬆懷柔的態度,民國40年(1951),曾針對收繳山地私槍一事特別發函提醒不要引起原住民族反感,應順應民情並先曉諭法令後,再行收繳武器。 事後,臺灣省警務局對於高一生協助勸服族人繳出武器亦予以嘉獎。
  只是對於高一生、湯守仁等人的懷柔政策卻意外引發部落內部其他族人的不滿,例如曾與高一生共同署名〈案內狀〉的安猛川(即安井猛)曾舉報新美農場主持人(即杜孝生,高一生之弟)勾結高一生和湯守仁等人利用新美農場私藏武器、侵佔美援物資、肥料、布疋、山地物產,不過臺灣省警務局陶一珊表示安猛川和高一生在部落內屬於不同派系,本就不合。 儘管該案因罪證不足而無法依「叛亂、匪諜」刑度起訴高一生,卻是高一生被冠上新美農場貪污、侵占等其他污名之肇始。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臺灣保安司令部所提出的懷柔方法在處理匪諜事務只是暫時「容忍」高一生和湯守仁,其最大目標仍是要確認阿里山是否還有其他「匪諜」的存在。至於收繳武器所採取的寬容態度,其真正目的仍是以維持山地治安穩定與避免再掀衝突。至於高一生的貪污、侵佔等嫌疑也在此後展開調查,最後判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