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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

  當代政治民主化的臺灣,過去曾歷經長達47年的威權統治時期,那是一段充斥著政治迫害案件的黑暗時代。威權統治時期始於民國34年(1945)年8月15日,終於民國81年(1992)年11月6日止,涵蓋民國38年(1949)年5月20日實施《臺灣省戒嚴令》之前發生的四六事件,直到民國76年(1987)年戒嚴令解除,動員戡亂時期告終,以及廢止「懲治叛亂條例」,再於民國81年(1992)年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才讓政治黑牢時代畫下句點。
  過往,男性政治受難者的故事常為人所熟知,近來女性政治受難者群像逐漸受到關切,開始統計女性政治受難者的人數,了解她們出身背景、受難原因,以及遭逮捕、刑求、羈押與服刑的經歷。
  這些女性受難者角色多元,為什麼她們在威權時代坐政治黑牢?有研究者從判決書的「罪名」,分析她們涉及參與共黨組織活動、知匪不報、匪諜嫌疑、讀書會或傳閱反動書刊、校園師生運動、資助或藏匿叛徒、思想動搖意志不堅(接受匪訓)、洩漏公務機密或軍機、有利叛徒宣傳、詆毀政府、煽惑軍人叛逃、臺灣獨立等等。
  在「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主題下,我們依序規劃: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因交遊、言行等受牽連的「政治犯」,呈現女性受難者為何成為「政治犯」或「思想犯」的因由;國家暴力的場域、獄中的生活處境,在檔案裡尋找女性從被逮捕、偵訊到服刑的過程等類別,蒐羅及整理相關國家檔案紀錄,以瞭解威權時期女性政治受難者們的生命軌跡。

臺北工作委員會的女性參與者

  二戰後,臺灣投入左翼行動或對共產主義抱有同情的政治受難者並非僅有男性,1950年代的地下黨中亦不乏女性的身影,於民國38年(1949)年5月被捕入獄的林雪嬌即是一例。林雪嬌,1925年生,臺北第三高女(今臺北市中山女子高級中學)畢業後,在蓬萊國民學校(今臺北市蓬萊國民小學)擔任教員,民國36年(1947)年6月與郭琇琮結婚,民國37年(1948)年7月因郭琇琮的引介而共同發展地下組織工作。民國38年(1949)年8月,一度嘗試拉攏三高女同學陳勤加入。
  隨著軍警找上門,林雪嬌隨即與郭琇琮結伴展開逃亡,以雜貨商的身分先後躲藏至宜蘭、嘉義等地。民國39年(1950)年5月2日,兩人於嘉義被捕,林雪嬌隨後被押進保密局南所。民國39年(1950)年9月,郭琇琮為首的「臺北工作委員會」案判決定讞,郭琇琮被判處死刑,林雪嬌則因「供認參加叛亂之組織,查無其他活動之表現」而獲「輕判」,被處以十年徒刑,移交國防部臺北軍人監獄服刑。
  由於她在入獄之初不幸流產,健康狀況糟糕,且經常失眠、精神頹喪,一度懇請獄方予以回家療養。不過未獲獄方准許,獄方僅要求看守所醫官特別注意。隨著陳勤生育歸來,一度成為林雪嬌的新室友,兩人於民國40年(1951)年1月底移送臺北監獄的女監羈押,期間林雪嬌獲允擔任監獄圖書室管理員的外役工作。隔年隨陳勤移送綠島,林雪嬌則被單獨監禁,出獄前幾年被遣往土城生產教育實驗所感訓,最終於民國49年(1960)年間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