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本件為民國53年(1964)臺灣省政府農林廳編印的改進各級農會組織暫行辦法。其中第二條明載農會之宗旨在增進農民利益,促進農民知識技能,增加生產,改善農民生活,發展農村經濟。暫行辦法另對農會主辦的事業、組織、入會費、經費來源等皆做重要規範,是農會組織的基本法。
本件為民國53年(1964)臺灣省政府農林廳編印的改進各級農會組織暫行辦法。其中第二條明載農會之宗旨在增進農民利益,促進農民知識技能,增加生產,改善農民生活,發展農村經濟。暫行辦法另對農會主辦的事業、組織、入會費、經費來源等皆做重要規範,是農會組織的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