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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民生產業的發展與變遷

  戰後臺灣民生產業的發展,伴隨經濟的高度成長,使得每個階段的生產品目有所不同。日治時期臺灣隸屬於日本經濟圈,在比較利益的前提下,諸多商品仰賴從日本國內移入。戰後,我國將日本人經營的事業接收後改組為公營事業,規模較小者則讓售給民間經營。民國38年(1949)底國民政府撤退來臺後,促使臺灣成為獨立的經濟個體。之後臺灣除了仰賴美國的援助之外,政府並透過各種政策試圖推動民生產業發展。
稍詳言之,美援所提供的棉花和小麥等物資,促使紡織和麵粉等民生工業得以興起。此外,政府透過臺灣省物資局的商業網絡,促使這些本地製造的商品找到銷售出口。再者,政府與帶有官方色彩的社團組織還透過舉辦展示會的方式,將各類商品介紹給社會大眾認識。大致上,當時產業與企業得以活絡生產各類製品的原因,在於臺灣具備低廉勞動成本之優勢。
作為臺灣經濟成長主力的中小企業,在創業初期資金有限且欠缺技術下,1960年代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曾創設中小企業輔導小組,希望提供規模較小且處於成長階段的企業經營時所需的技術與管理諮詢,還試圖聯繫商業銀行提供借款。
以往對臺灣重化工業的認識均以為自1970年代十大建設才作為起點,實際上1960年代後期政府已逐步規劃將臺灣經濟調整至重化工業階段。在石油化學工業上,政府控制了上游與中游的生產,而將下游交由民間資本經營。最初我國判斷因下游事業未必龐大不致影響原料供應不足,故對下游廠商申請設立採行開放的政策。

製磚業及其產品

  磚瓦及耐火器材製造業屬於非金屬礦物煉製工業的一種。在當代以鋼筋、鋼骨結構為主的營造業興起之前,臺灣主要的建築樣式為磚瓦結構,由各縣市的窯業工廠、磚瓦工廠生產紅磚、瓦片等。另外耐火磚是常見的工廠所需設備之一,如中國石油公司嘉義溶劑廠等化學工廠的設備亦需要向臺灣窯業公司採購耐火磚,耐火磚為製磚業的重要產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