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
我國現代史之演進,雖有國際局勢的影響,但就內部觀之,核心因素實為中國國民黨(簡稱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簡稱中共)的合作與衝突。本主題將一一述說民國38年左右兩黨間的恩怨情仇。
民國12年(1923)1月26日,由孫中山與蘇聯代表越飛共同發表《孫文越飛宣言》(簡稱《孫越宣言》)。在蘇聯的支持下,國民黨進行組織改造、建立黃埔軍校,容許中共黨員以個人身分加入國民黨,史稱「聯俄容共」。民國14年(1925),孫中山過世後,國民黨左右兩派分裂。民國15年(1926)3月的中山艦事件,使蔣中正在國民黨的地位上升,國共雙方矛盾日益加劇。北伐過程中,國民政府遷至武漢,由汪精衛為首的親共派所控制。民國16年(1927)4月,蔣中正下令「清黨」,清除國民黨內的中共黨員,並於南京另立國民政府,與武漢親共的國民政府成對峙之局,稱之為「寧漢分裂」;不久,武漢方面得知蘇聯與中共之政治企圖,採取分共立場,8月宣布與南京合作,稱之為「寧漢合作」。
民國17年(1928)12月,國民政府北伐統一中國,從民國19年(1930)至民國22年(1933),先後五次對江西一帶的紅軍蘇區發動剿共戰爭。前四次剿共,國民政府均未能獲得有效的壓制,民國20年(1931)11月,中共甚至於江西瑞金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至民國22年(1933)5月,第五次圍勦,蔣中正親自指揮第五次圍剿並兼任剿匪軍總司令,迫使共軍放棄江西開始向西北流竄。
民國25年(1936)12月12日,西北剿匪副司令張學良與楊虎城,於西安發動「兵變」劫持蔣中正,此即「西安事變」。事件和平解決後,民國26年(1937)1月,裁撤西北剿匪總部,改變「攘外必先安內」的基本國策,對中共問題尋求政治解決。民國26年(1937)2月起,國民政府與中共談判,中共同意結束分離主義、暫緩階級鬥爭運動,國民政府則宣布承認中共合法,並同意將紅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稱之為「國共合作」。
雖然共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但抗戰爆發後,卻不受國民政府指揮,趁機擴充佔領區,導致爆發多次軍事衝突:諸如民國28年(1939)11月「晉西事變」、民國29年(1940)10月「黃橋戰役」、民國30年(1941)1月「新四軍事件」。民國33年(1944)11月,美國特使赫爾利(Patrick Jay Hurley)來華調處國共的衝突,中共希望組成聯合政府,國民黨反對。民國34年(1945)1月,赫爾利再度調處仍無結果。
民國34年(1945)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後,在東北、華北及中原部分地區,中共不顧國民政府的命令,強佔城市、接收戰略物資。民國34年(1945)8月29日於重慶,由國民政府與中共進行會談。這次會談為政治協商會議的序曲,雖然它本身並未解決具體的實質問題,但國共雙方達成了用政治協商的手段解決爭端的初步意向。重慶會談的主要成果為《雙十協定》,雙方同意避免內戰、和平建國,共同推動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以及與其他政黨合作組建多黨制民主聯合政府。
民國35年(1946)1月初,在馬歇爾(George Catlett Marshall.Jr)的調停下,由馬歇爾、周恩來、張群組成軍事三人小組,研議停戰協定,國民政府發布一月停戰令。同時,為討論抗戰勝利後的重建問題,解決政治上的歧異,包容各界的意見,於民國35年(1946)1月10日正式於重慶召開政治協商會議,分別就政府組織、施政綱領、國民大會、憲法草案、軍事問題等進行討論。
民國35年(1946),國民政府與中共在軍事調處的過程中衝突不斷,至民國36年(1947)7月,和談未能邁向和平,因應戰爭擴大,國民政府下令動員戡亂,進入全面開戰階段。從民國37年(1948)9月至民國38年(1949)1月間,遼瀋會戰、平津會戰、徐蚌會戰等三大會戰,國軍精銳盡失,大陸政局丕變。民國38年(1949)1月21日,蔣中正宣布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代行總統職權。李宗仁設法與中共談判停戰,派出政府和平商談代表團,由張治中任首席代表;中共方面由周恩來任首席代表。4月1日起,於北平展開和談,然雙方和談破裂,共軍渡江。至38年(1949)底,國軍多已退出大陸,蔣中正為求復興基地臺灣之安全,建立反共前哨站,控制金門、廈門、舟山、大陳、海南等東南沿海島嶼,全力遏止共軍渡海襲臺,經金門、登步等戰役的勝利,穩定住臺灣海峽戰局。
容共政策之結束
自民國12年(1923)國民黨開始實行「容共」政策,國民黨內的中共黨員即日益增加,引起部份國民黨員的疑慮。民國14年(1925)孫中山去世後,國民黨內即有反共的西山會議派產生,國共關係出現裂痕。
民國16年(1927),北伐正如火如荼進行,蔣中正在國民黨內的地位日益提高。3月,國民黨內的中共黨員和左傾人士在武漢成立國民政府,降低蔣中正在黨內的地位。蔣不承認武漢國民政府決議,並與胡漢民、柏文蔚在南京成立國民政府,實行清黨,是為「寧漢分裂」。
7月,武漢國民政府宣布分共,兩國民政府合作,是為「寧漢合作」。8月1日,中共在南昌發動暴動,建立第一支軍隊,其後又先後在兩湖、海陸豐、廣州發動暴動,並在各地建立政權,國民政府決定以武力對付中共。
民國17年(1928)2月,國民黨召開第二屆四中全會,會中通過「改組中央黨部案」,開除中央執行委員、中央監察委員中共產黨員的國民黨籍;並通過「整理各地黨務案」、「制止共產黨陰謀案」等決議,容共政策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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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漢分裂與清黨
民國16年(1927)2月,部分國民黨員於武漢召開中央執行委員大會,會後由汪精衛、譚延闓、孫科、宋子文、徐謙任國民政府常務委員。3月10日,選出汪精衛為國民政府主席,裁撤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位,改為7人集體領導,原主席蔣中正降為一般委員。惟該次大會決議未被多數國民黨員接受。
4月12日,蔣中正在上海發動「清黨」,清除黨內共產黨員,「清黨」開始。4月17日,武漢國民政府開除蔣中正黨籍,並撤銷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職務。次日,胡漢民、蔣中正、柏文蔚等亦在南京成立國民政府,下令通緝約2百名共產黨員,寧漢正式分裂。
7月,武漢國民政府認為中共有意奪取政權,乃決定分共,取締中共言論,解散中共機關。8月19日,武漢國民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合作,國民政府復歸統一,中共黨員則在各地發動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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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暴動與共軍建立
南昌暴動,中共稱為「南昌起義」。民國16年(1927)夏,駐在江西南昌、九江張發奎率領的第二方面軍,其轄下第二十軍軍長賀龍乃是傾共分子(後加入共產黨),第十一軍第二十四師師長葉挺、第三軍教導團團長朱德均是共產黨員,7月,賀、葉、朱率領所轄各部往南昌集中,打算在南昌發動暴動。8月1日,暴動展開,當日即佔領南昌。
共產黨員佔領南昌後,即對部隊進行整編,仍沿用國軍第二方面軍的番號,由賀龍兼代總指揮,此為中共八一建軍節的由來。
南昌暴動爆發後,國民政府以張發奎指揮的第二方面軍、朱培德指揮的第五方面軍進行清剿,共軍見形勢不利,8月3日撤離南昌,往南由閩西進往廣東東江地區。10月上旬,抵達廣東潮安、汕頭及粵北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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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暴動
南昌暴動失敗後,中共於民國16年(1927)至民國17年(1928)間又先後發動數十次規模大小不等的暴動,以海陸豐暴動、兩湖秋收暴動、廣州暴動等3次暴動規模較大。
民國16年(1927)9月7日,廣東海陸豐地區共產黨員編成的工農討逆軍,發動海陸豐暴動失敗。不久,葉挺的第二十四師在南昌暴動失敗後進入海陸豐地區,兩軍合編為工農革命軍第二師,10月底發動軍事行動,11月上旬先後攻下海豐、陸豐縣城,在兩縣建立革命臨時政府。次年2月下旬,國軍陳濟棠軍隊攻擊海陸豐,共軍不敵,5月撤往粵贛邊區,海陸豐暴動結束。
民國16年(1927)9月,中共將兩湖地區約5千人的武裝力量編為工農革命軍第一軍第一師,由盧德銘任總指揮。9日中秋節,兵分三路發動軍事行動,目標佔領長沙,是為秋收暴動。結果三路軍軍事行動不利,放棄攻佔長沙計畫。部隊在蘆濱遭到國軍截擊,兵力損失大半,總指揮盧德銘陣亡,殘部轉到井崗山建立據點。
民國16年(1927)12月11日,廣州共黨武裝軍隊趁張發奎駐軍主力不在城內之機,發動軍事行動,次日佔領廣州市內大部地區,宣布成立廣州市蘇維埃政府,由張太雷任代理主席。是日,張發奎部隊開始回防反攻,張太雷陣亡。13日,共軍撤離廣州轉往海豐,廣州暴動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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剿共展開
民國16年(1927)11月,發動秋收暴動失敗的毛澤東率領殘部抵達井崗山,26日,在井崗山區的茶陵建立所謂的「工農兵革命政府」,以譚震霖任主席。此後,各地又有數個地方蘇維埃政權建立。
民國17年(1928),國民革命軍北伐完成後,為圍剿江西、湖南共黨勢力繼續發展,11月7日在南昌成立湘贛兩省剿匪總指揮部,任命朱培德為湘贛兩省剿匪總指揮,魯滌平為副總指揮。朱培德旋因故辭職;20日,改任魯滌平為湘贛兩省剿匪總指揮,金漢鼎、何鍵為副總指揮,總指揮部改設長沙。次年1月,編制剿共戰鬥序列,下設五路軍,包圍井崗山分路圍剿。2月初,再任命劉晴初為參謀長,剿共戰事正式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