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臺灣省政府定於民國37年(1948)3月30日舉行行臺灣省山地區域省參議員選舉,名額一人,為鼓勵各縣山地鄉選出之縣參議員出席投票,提出各縣先墊款旅費,希望山地鄉縣參議員提早於29日到達省政府,以方便隔日上午8時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