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
我國現代史之演進,雖有國際局勢的影響,但就內部觀之,核心因素實為中國國民黨(簡稱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簡稱中共)的合作與衝突。本主題將一一述說民國38年左右兩黨間的恩怨情仇。
民國12年(1923)1月26日,由孫中山與蘇聯代表越飛共同發表《孫文越飛宣言》(簡稱《孫越宣言》)。在蘇聯的支持下,國民黨進行組織改造、建立黃埔軍校,容許中共黨員以個人身分加入國民黨,史稱「聯俄容共」。民國14年(1925),孫中山過世後,國民黨左右兩派分裂。民國15年(1926)3月的中山艦事件,使蔣中正在國民黨的地位上升,國共雙方矛盾日益加劇。北伐過程中,國民政府遷至武漢,由汪精衛為首的親共派所控制。民國16年(1927)4月,蔣中正下令「清黨」,清除國民黨內的中共黨員,並於南京另立國民政府,與武漢親共的國民政府成對峙之局,稱之為「寧漢分裂」;不久,武漢方面得知蘇聯與中共之政治企圖,採取分共立場,8月宣布與南京合作,稱之為「寧漢合作」。
民國17年(1928)12月,國民政府北伐統一中國,從民國19年(1930)至民國22年(1933),先後五次對江西一帶的紅軍蘇區發動剿共戰爭。前四次剿共,國民政府均未能獲得有效的壓制,民國20年(1931)11月,中共甚至於江西瑞金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至民國22年(1933)5月,第五次圍勦,蔣中正親自指揮第五次圍剿並兼任剿匪軍總司令,迫使共軍放棄江西開始向西北流竄。
民國25年(1936)12月12日,西北剿匪副司令張學良與楊虎城,於西安發動「兵變」劫持蔣中正,此即「西安事變」。事件和平解決後,民國26年(1937)1月,裁撤西北剿匪總部,改變「攘外必先安內」的基本國策,對中共問題尋求政治解決。民國26年(1937)2月起,國民政府與中共談判,中共同意結束分離主義、暫緩階級鬥爭運動,國民政府則宣布承認中共合法,並同意將紅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稱之為「國共合作」。
雖然共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但抗戰爆發後,卻不受國民政府指揮,趁機擴充佔領區,導致爆發多次軍事衝突:諸如民國28年(1939)11月「晉西事變」、民國29年(1940)10月「黃橋戰役」、民國30年(1941)1月「新四軍事件」。民國33年(1944)11月,美國特使赫爾利(Patrick Jay Hurley)來華調處國共的衝突,中共希望組成聯合政府,國民黨反對。民國34年(1945)1月,赫爾利再度調處仍無結果。
民國34年(1945)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後,在東北、華北及中原部分地區,中共不顧國民政府的命令,強佔城市、接收戰略物資。民國34年(1945)8月29日於重慶,由國民政府與中共進行會談。這次會談為政治協商會議的序曲,雖然它本身並未解決具體的實質問題,但國共雙方達成了用政治協商的手段解決爭端的初步意向。重慶會談的主要成果為《雙十協定》,雙方同意避免內戰、和平建國,共同推動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以及與其他政黨合作組建多黨制民主聯合政府。
民國35年(1946)1月初,在馬歇爾(George Catlett Marshall.Jr)的調停下,由馬歇爾、周恩來、張群組成軍事三人小組,研議停戰協定,國民政府發布一月停戰令。同時,為討論抗戰勝利後的重建問題,解決政治上的歧異,包容各界的意見,於民國35年(1946)1月10日正式於重慶召開政治協商會議,分別就政府組織、施政綱領、國民大會、憲法草案、軍事問題等進行討論。
民國35年(1946),國民政府與中共在軍事調處的過程中衝突不斷,至民國36年(1947)7月,和談未能邁向和平,因應戰爭擴大,國民政府下令動員戡亂,進入全面開戰階段。從民國37年(1948)9月至民國38年(1949)1月間,遼瀋會戰、平津會戰、徐蚌會戰等三大會戰,國軍精銳盡失,大陸政局丕變。民國38年(1949)1月21日,蔣中正宣布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代行總統職權。李宗仁設法與中共談判停戰,派出政府和平商談代表團,由張治中任首席代表;中共方面由周恩來任首席代表。4月1日起,於北平展開和談,然雙方和談破裂,共軍渡江。至38年(1949)底,國軍多已退出大陸,蔣中正為求復興基地臺灣之安全,建立反共前哨站,控制金門、廈門、舟山、大陳、海南等東南沿海島嶼,全力遏止共軍渡海襲臺,經金門、登步等戰役的勝利,穩定住臺灣海峽戰局。
第四次剿共
民國20年(1931)第三次剿共因九一八事變爆發而中止。次年1月,又發生日軍進犯上海的一二八淞滬戰役,同時,中共亦在民國21年(1932)發動了幾場戰役。因此,在一二八淞滬戰役告一段落後,國民政府決定在南昌設立「贛粵閩邊區剿匪總司令部」,籌劃第四次剿共。
4月19日,國民政府正式任命何應欽為剿匪總司令,陳濟棠為副總司令。初期先劃分九路分區剿共。年底大致完成圍剿部署後,決定改採分左、中、右等三路軍剿共的策略,以中路軍為圍剿主力,左、右兩路軍負責圍堵,以免共軍突圍。
民國22年(1933)1月初,第四次剿共行動正式展開,作戰地區涵括贛省中南部及閩贛、粵贛、湘贛邊境,動員29個師又4個旅,先後發生金谿、南豐、霍源、蛟湖、樂安、清流、大田、光澤、遂川、路口等戰役,勝負互見。4月,由於日軍進窺華北,局勢吃緊,國民政府決定暫停剿共,於4月29日結束第四次剿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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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粵閩邊區剿匪總司令部設立
民國21年(1932)1月28日日軍進攻上海,使剿共工作暫時中斷,5月,中日上海停戰協定簽字,上海戰事結束,國民政府決定於南昌設立「贛粵閩邊區剿匪總司令部」,籌劃剿共工作。4月19日,國民政府正式任命何應欽為剿匪總司令,陳濟棠為副總司令。
初期,總司令部將轄區劃分為九路,分由余漢謀、陳誠、李揚敬、蔡廷鍇、白崇禧、朱紹良、譚道源、趙觀濤、孫連仲任第一路至第九路軍司令,採取分區責任剿共策略。
次年初,總司令部決定正式展開第四次剿共,並以分區剿共策略效果不彰,重新調整部署,將贛北部隊編為中路軍;閩北、閩西部隊編為左路軍;贛南、粵北部隊編為右路軍,以中路軍為剿共主力,左、右兩軍負責圍堵。第四次剿共編制於焉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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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谿附近地區作戰
金谿(現稱金溪縣,隸屬撫州市)位於江西省東部,鄰近福建省,為贛東門戶,也是共軍聯絡贛南、贛東基地的孔道。第四次剿共展開之初,作戰主力的中路軍總指揮陳誠即擬定先肅清金谿附近共軍,鞏固臨川,再以主力向贛南進剿的計畫。乃下令第二縱隊向臨川附近集中,第三縱隊向金谿附近集中。
而共軍察知國軍集中兵力後,決定趁國軍尚未集中完畢之際發動攻擊,遂於民國22年(1933)1月上旬在金谿附近的黃獅渡、楓山舖、滸灣、馬鞍山及下弓堡等地,爆發激烈戰鬥,揭開第四次剿共序幕。中共稱此戰役為金溪資溪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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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湖、霍源附近地區作戰
民國22年(1933)2月12日,駐守南豐城(今屬撫州市)直屬總司令指揮的第八師遭到共軍圍攻,情況危急。中路軍總指揮陳誠乃下令第一縱隊往宜黃集中,繼而解南豐之圍。
第一縱隊指揮官接受命令後,擬訂作戰計畫,由羅卓英親率第十一師自臨川往宜黃推進;第五十二師從樂安出發,經蛟湖往黃陂集中;第五十九師從樂安出發,經蛟湖往河口附近集中,三部隊預計和第二縱隊合力與共軍在南豐、廣昌決戰。
2月25日,駐在樂安的第五十二師、第五十九師等2個師,以第五十二師為右縱隊,第五十九師為左縱隊,分往黃陂、江口推進。共軍偵知兩師進軍情報,乃以第一軍團、第三軍團及第二十一軍埋伏在蛟湖、橋頭一帶,伏擊第五十二師;以第五軍團及第二十二軍埋伏在黃陂、霍源一帶,伏擊第五十九師。國軍兩師遭到伏擊,傷亡慘重,第五十二師師長李明陣亡,第五十九師師長陳時驥遭到俘虜,後被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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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陂附近地區作戰
民國22年(1933)3月,中路軍總指揮陳誠決定往贛南剿共,並先攻擊草臺岡、招攜市、太平圩(今屬宜黃縣東陂地區)一帶的共軍,以第一縱隊為進剿主力,並將原屬第三縱隊之第五師、第九師等2個師配屬第一縱隊。
羅卓英收到命令後,以第十一師為先頭部隊,於3月20日出發,經東陂向草臺岡前進,第五十九師溫旅跟進,第九師先在東陂附近佔領陣地,等到第十一師佔領草臺岡後,再合兵向太平圩進擊。
共軍偵知國軍行動,決定以第一軍團、第三軍團及第二十一軍為左翼隊,先行襲擊第十一師於草臺岡、徐莊地區;第五軍團及第十二軍牽制第九師,阻其援助第十一師。
20日,第十一師抵霹靂山宿營。當晚至次日清晨,共軍大舉進攻,第十一師陷入苦戰,傷亡慘重,師長蕭乾、第三十二旅旅長先後負傷,3名團長陣亡。第九師迅即抽出1個團兵力,協同第五十九師溫旅掩護第十一師突圍。
21日晚,第十一師突圍至黃陂,東陂的第九師則在第十一師撤退後,亦於3月25日撤往霍源、河口一帶,戰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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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路軍及獨立部隊支援作戰
第四次剿共係以中路軍為進攻主力,左、右路軍協同支援作戰。其中,左路軍由蔡廷鍇任總指揮,轄6個師及1個暫編旅,負責閩西及閩贛邊境之黎川、資溪、建寧、泰寧、清流、連城一帶的剿共任務。
右路軍由余漢謀任總指揮,轄6個師及1個獨立旅,先於贛縣、上猶、安遠、尋鄔等地區剿共,在伺機向北推進,並以一部分兵力協力清剿贛湘粵邊境之共軍。
此外,尚有直屬總司令部指揮之5個師、2個獨立旅、2個空軍大隊支援作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