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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A335000000E/0027/700/003/001/001
案名 納稅暨捐獻助賑事
案由 抄發公務員認購救國公債填發分收據及換領債票辦法令仰遵照
事件年 民國27年(1938)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3.3.18-1
來源機關 國立故宮博物院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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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本件為教育部訓令,主旨係修訂公務員購買救國公債的手續。依行政院規定,各機關公務員應在薪俸項下認購救國公債,應繳債款由各機關按月扣解。不過稍後在南京失守,政府遷都重慶情況下,各機關分散遷移,實際執行困難。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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