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權統治時期的臺灣禁歌
戒嚴時期係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在民國38年(1949)5月19日發布〈臺灣省戒嚴令〉,明確指示隔日起全面實施,臺灣進入戒嚴時期,直到76年(1987)7月14日蔣經國總統發布總統令,宣告隔日凌晨起解除〈戒嚴令〉。在長達38年56天戒嚴歲月,政府為達到全面治理及管控目的,以公權力管控民眾,陸續頒布各式禁令箝制民眾言行舉止,甚至動員國家機器和運用媒體傳播、學校教育管道,以及藝文獎章等方式進行思想灌輸,形塑符合其標準的意識形態。這些措施多管齊下,民眾日常生活深受影響,被塑造出符合政府意念的思維,深植反共抗俄之意識形態。
歌曲與民眾生活習習相關,折射社會發展樣態,以及時代流行趨勢。戒嚴時期的臺灣,政府管控社會,許多經過審查的歌曲最後都難逃查禁命運,不僅影響歌曲創作發展,也阻礙民眾日常生活的思維。觀察歌曲查禁的背後因素,呈現臺灣社會不民主、不自由氛圍,以及各種荒謬怪誕的現象。一首歌只要被冠上任何違反政府意志的理由,接著就有如天羅地網般的查禁管道予以封鎖,如查禁歌本與各種禁唱公告紛至沓來;各地方的電臺長期遭到監聽,管控不准播放禁歌;唱片公司不行灌錄禁歌,發行唱片若有禁歌會被沒收、下架;唱片行不能兜售有禁歌的唱片、錄音帶;電影主題曲、插曲不可以出現禁歌;透過行政與教育聯絡管道,公務機關與校園師生必須嚴守規範,不准公開歌唱禁歌;尤其,歌曲創作者和演唱家都得小心翼翼,否則經查緝會遭受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招致牢獄之災。
今日臺灣社會開放,你我很難想像一首流行歌突然被查禁不能傳唱,甚至歌曲發行前須通過審查後才能歌唱,被禁唱後也只能偷聽。透過本主題:戒嚴時期的臺灣禁歌,讓我們一起透過國家檔案,瞭解戒嚴時期臺灣的社會規範及管控。體悟在那段噤聲的年代,歌曲創作與傳唱的困難,是歷經過了許多前人的努力,才讓你我今天可恣意聆聽豐富多元的臺灣歌曲。
在「戒嚴時期臺灣的禁歌」主題項下,規劃次主題,其中:各種查禁律令、各種查禁手法,讓你我透過國家檔案掌握政府頒訂多項律令,以多種查禁手法查禁歌曲,另外,在查禁中共相關歌曲、不得影響民心士氣、查禁日本相關歌曲、查禁涉及情感歌曲等次主題,羅列多首被查禁的歌曲,透過這些紀錄讓我們瞭解戒嚴時期歌曲查禁背後的點點滴滴。
威權統治時期的臺灣禁歌
戒嚴時期係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在民國38年(1949)5月19日發布〈臺灣省戒嚴令〉,明確指示隔日起全面實施,臺灣進入戒嚴時期,直到76年(1987)7月14日蔣經國總統發布總統令,宣告隔日凌晨起解除〈戒嚴令〉。在長達38年56天戒嚴歲月,政府為達到全面治理及管控目的,以公權力管控民眾,陸續頒布各式禁令箝制民眾言行舉止,甚至動員國家機器和運用媒體傳播、學校教育管道,以及藝文獎章等方式進行思想灌輸,形塑符合其標準的意識形態。這些措施多管齊下,民眾日常生活深受影響,被塑造出符合政府意念的思維,深植反共抗俄之意識形態。
歌曲與民眾生活習習相關,折射社會發展樣態,以及時代流行趨勢。戒嚴時期的臺灣,政府管控社會,許多經過審查的歌曲最後都難逃查禁命運,不僅影響歌曲創作發展,也阻礙民眾日常生活的思維。觀察歌曲查禁的背後因素,呈現臺灣社會不民主、不自由氛圍,以及各種荒謬怪誕的現象。一首歌只要被冠上任何違反政府意志的理由,接著就有如天羅地網般的查禁管道予以封鎖,如查禁歌本與各種禁唱公告紛至沓來;各地方的電臺長期遭到監聽,管控不准播放禁歌;唱片公司不行灌錄禁歌,發行唱片若有禁歌會被沒收、下架;唱片行不能兜售有禁歌的唱片、錄音帶;電影主題曲、插曲不可以出現禁歌;透過行政與教育聯絡管道,公務機關與校園師生必須嚴守規範,不准公開歌唱禁歌;尤其,歌曲創作者和演唱家都得小心翼翼,否則經查緝會遭受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招致牢獄之災。
今日臺灣社會開放,你我很難想像一首流行歌突然被查禁不能傳唱,甚至歌曲發行前須通過審查後才能歌唱,被禁唱後也只能偷聽。透過本主題:戒嚴時期的臺灣禁歌,讓我們一起透過國家檔案,瞭解戒嚴時期臺灣的社會規範及管控。體悟在那段噤聲的年代,歌曲創作與傳唱的困難,是歷經過了許多前人的努力,才讓你我今天可恣意聆聽豐富多元的臺灣歌曲。
在「戒嚴時期臺灣的禁歌」主題項下,規劃次主題,其中:各種查禁律令、各種查禁手法,讓你我透過國家檔案掌握政府頒訂多項律令,以多種查禁手法查禁歌曲,另外,在查禁中共相關歌曲、不得影響民心士氣、查禁日本相關歌曲、查禁涉及情感歌曲等次主題,羅列多首被查禁的歌曲,透過這些紀錄讓我們瞭解戒嚴時期歌曲查禁背後的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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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查禁律令
歌曲是時代的象徵,呈現流行趨勢,流露民眾情感,以及社會發展脈絡。在戒嚴時期,政府透過各項管理與管制辦法,對歌曲進行嚴厲審查及管控,舉凡查禁中共與日本有關的歌曲,或者內容荒謬光怪陸離,以及頹廢影響民心軍心,都在查禁的行列。除此之外,若經查禁單位認為有礙民眾身心健康、擾亂社會秩序者,也都在查禁的範疇。今日臺灣,我們很難想像一首歌曲上市後,還會有被查禁下架的命運,亦或一首新創作的歌曲在發行前,還得經過重重的關卡,歷經各種嚴峻審查之後才能被公開傳唱。究竟,政府何以查禁臺灣歌曲?此係源於各種查禁律令的禁錮,舉如〈戒嚴法〉、〈戒嚴令〉、〈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臺灣省戒嚴時期新聞雜誌圖書管制辦法〉、〈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出版法〉等相關辦法頒布,成為審核單位查禁歌曲的參照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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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查禁手法
民國38年(1949)5月20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宣布全臺灣戒嚴,成為全省歌曲查禁的主要機關。隔年9月1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奉令裁撤,分別成立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及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其中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成為臺灣規模最大的情治機關。至47年(1958)5月,臺灣省保安司令與相關組職合併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持續管控歌曲查禁事務。在此期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與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也因職務分工,由內政部、交通部與教育部等機關分掌歌曲審查與查禁工作。直至62年(1973),歌曲管制和審查權限移轉至行政院新聞局,使多頭分工管制業務簡化由單一部門負責。68年(1979),新聞局規定歌曲唱片發行前,需要先送該局審查,通過審查後才得以公開演唱與販售。而除了前揭中央主管機關外,歌曲查禁工作也涉及地方縣市政府、警察局、各級學校、社會文教機構等單位的配合,透過全臺灣行政、警政、教育網絡予以落實這項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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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禁中共相關歌曲
戒嚴時期,在政府管控下,歌曲創作者與演唱者深受限制,各項藝文活動均須小心翼翼。同時基於反共抗俄基本國策,依據民國43年(1954)行政院修訂〈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第二條第三款,依規定禁止為匪共宣傳之圖畫文字。凡是涉及中共歌譜、歌詞、歌曲,舉凡中共人士創作,或是中共特有詞彙,或隱喻象徵中共的紅色,以及讚揚中共功績的歌曲都將被查禁。
民國59年(1970)行政院經修訂公布的〈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二條明示凡匪酋、匪幹之作品或譯音及匪偽之出版物一律查禁,第三條第三款規定若為共匪宣傳者,都將查禁。在國家檔案裡,有許多查禁中共相關歌曲的紀錄,可茲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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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影響民心士氣
戒嚴時期,臺灣以反攻大陸為重要任務,不僅加強軍事整備以防範中共武力犯臺,更嚴禁任何有損軍民士氣的聲音。爰此,〈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款規範,凡混淆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或危害社會治安的出版品,必須查禁。這項規範亦適用歌曲相關出版品,審查者常依照該規定進行歌曲審核。因此,歌曲內容若是過於頹喪,或者是批露社會底層、顯示過多負面情緒、有違政府施政形象,常會被認定是影響民心士氣而遭到查禁,社會大眾不得公開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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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禁日本相關歌曲
民國前17年(1895)後,日本領有臺灣50年,很多臺灣人耳濡目染日本語言、歌曲與文化。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臺灣省政府致力在臺推行中國化。政府遷臺後,雖在政治與經濟面與日本保持友善,但在文化方面持續推行「去日本化」,舉凡日治時期強調軍國主義的歌曲,和套用日本曲調的臺灣歌謠,都不准民眾傳唱,成為查禁重點。民國61年(1972),政府宣布與日本斷交,則再次掀起阻絕日本文化的風潮,除不允許在臺灣唱日本歌,亦查禁電臺播放歌曲,並經阻斷唱片發售管道,禁止日語相關唱片的發行。又〈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第七條規定凡是出版物進出口時,應由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查驗,雖然沒有明確文字規範禁止日本歌曲在臺灣流行,但臺灣警備總部仍透過第七條規定管制,甚至透過各種方式予以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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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禁涉及情感歌曲
在戒嚴時期,只要歌曲被認為有意境誨淫,妨害善良風俗的意涵,也會遭到查禁。因此凡是涉及感情因素、有過多的男歡女愛情感、或者歌詞詞意有危害青年身心等誨淫歌曲,都被列為禁歌不得傳唱。另外,若歌詞裡有蘊含「思念」意涵的歌曲,也會特別引起審查人員的關注。除檢視男女思念的歌曲是否消磨意志,使人低迷外,容易引起思鄉之情的歌曲也會被放大檢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