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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

我國現代史之演進,雖有國際局勢的影響,但就內部觀之,核心因素實為中國國民黨(簡稱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簡稱中共)的合作與衝突。本主題將一一述說民國38年左右兩黨間的恩怨情仇。
民國12年(1923)1月26日,由孫中山與蘇聯代表越飛共同發表《孫文越飛宣言》(簡稱《孫越宣言》)。在蘇聯的支持下,國民黨進行組織改造、建立黃埔軍校,容許中共黨員以個人身分加入國民黨,史稱「聯俄容共」。民國14年(1925),孫中山過世後,國民黨左右兩派分裂。民國15年(1926)3月的中山艦事件,使蔣中正在國民黨的地位上升,國共雙方矛盾日益加劇。北伐過程中,國民政府遷至武漢,由汪精衛為首的親共派所控制。民國16年(1927)4月,蔣中正下令「清黨」,清除國民黨內的中共黨員,並於南京另立國民政府,與武漢親共的國民政府成對峙之局,稱之為「寧漢分裂」;不久,武漢方面得知蘇聯與中共之政治企圖,採取分共立場,8月宣布與南京合作,稱之為「寧漢合作」。
民國17年(1928)12月,國民政府北伐統一中國,從民國19年(1930)至民國22年(1933),先後五次對江西一帶的紅軍蘇區發動剿共戰爭。前四次剿共,國民政府均未能獲得有效的壓制,民國20年(1931)11月,中共甚至於江西瑞金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至民國22年(1933)5月,第五次圍勦,蔣中正親自指揮第五次圍剿並兼任剿匪軍總司令,迫使共軍放棄江西開始向西北流竄。
民國25年(1936)12月12日,西北剿匪副司令張學良與楊虎城,於西安發動「兵變」劫持蔣中正,此即「西安事變」。事件和平解決後,民國26年(1937)1月,裁撤西北剿匪總部,改變「攘外必先安內」的基本國策,對中共問題尋求政治解決。民國26年(1937)2月起,國民政府與中共談判,中共同意結束分離主義、暫緩階級鬥爭運動,國民政府則宣布承認中共合法,並同意將紅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稱之為「國共合作」。
雖然共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但抗戰爆發後,卻不受國民政府指揮,趁機擴充佔領區,導致爆發多次軍事衝突:諸如民國28年(1939)11月「晉西事變」、民國29年(1940)10月「黃橋戰役」、民國30年(1941)1月「新四軍事件」。民國33年(1944)11月,美國特使赫爾利(Patrick Jay Hurley)來華調處國共的衝突,中共希望組成聯合政府,國民黨反對。民國34年(1945)1月,赫爾利再度調處仍無結果。
民國34年(1945)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後,在東北、華北及中原部分地區,中共不顧國民政府的命令,強佔城市、接收戰略物資。民國34年(1945)8月29日於重慶,由國民政府與中共進行會談。這次會談為政治協商會議的序曲,雖然它本身並未解決具體的實質問題,但國共雙方達成了用政治協商的手段解決爭端的初步意向。重慶會談的主要成果為《雙十協定》,雙方同意避免內戰、和平建國,共同推動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以及與其他政黨合作組建多黨制民主聯合政府。
民國35年(1946)1月初,在馬歇爾(George Catlett Marshall.Jr)的調停下,由馬歇爾、周恩來、張群組成軍事三人小組,研議停戰協定,國民政府發布一月停戰令。同時,為討論抗戰勝利後的重建問題,解決政治上的歧異,包容各界的意見,於民國35年(1946)1月10日正式於重慶召開政治協商會議,分別就政府組織、施政綱領、國民大會、憲法草案、軍事問題等進行討論。
民國35年(1946),國民政府與中共在軍事調處的過程中衝突不斷,至民國36年(1947)7月,和談未能邁向和平,因應戰爭擴大,國民政府下令動員戡亂,進入全面開戰階段。從民國37年(1948)9月至民國38年(1949)1月間,遼瀋會戰、平津會戰、徐蚌會戰等三大會戰,國軍精銳盡失,大陸政局丕變。民國38年(1949)1月21日,蔣中正宣布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代行總統職權。李宗仁設法與中共談判停戰,派出政府和平商談代表團,由張治中任首席代表;中共方面由周恩來任首席代表。4月1日起,於北平展開和談,然雙方和談破裂,共軍渡江。至38年(1949)底,國軍多已退出大陸,蔣中正為求復興基地臺灣之安全,建立反共前哨站,控制金門、廈門、舟山、大陳、海南等東南沿海島嶼,全力遏止共軍渡海襲臺,經金門、登步等戰役的勝利,穩定住臺灣海峽戰局。

黃橋戰役與曹甸戰役

民國27年(1938)5月,江蘇省北部重鎮徐州被日軍攻陷以後,原駐蘇北的國軍第五十七軍奉調山東,僅剩下由地方團隊編成的第八十九軍,進入獨立游擊作戰狀態。由於日軍僅能控制鐵路沿線要點,運河以東各縣城,以及蘇北的廣大鄉村地區,則仍由國軍控制。民國29年(1940)3月以後,新四軍先後由安徽東部、長江以南進入蘇北。8、9月間,新四軍攻擊駐黃橋與姜堰的地方部隊。10月5日,國軍第八十九軍攻黃橋的新四軍,中埋伏兵敗,是為「黃橋戰役」。戰役後,第八十九軍於曹甸、興化一帶重新佈署、構築工事。12月2日,新四軍開始圍攻曹甸,第八十九軍堅守陣地,雙方損失均大,至16日新四軍始退出戰場,戰役結束,史稱「曹甸戰役」。「黃橋戰役」與「曹甸戰役」兩次衝突,埋下民國30年(1941)1月「新四軍事件」的導火線。

  • 抗戰後的蘇北態勢

      自民國27年(1938)5月,日軍攻陷徐州以後,江蘇北部的國軍即與後方聯絡斷絕,進入獨立游擊作戰狀態。原駐蘇北的國軍第五十七軍奉調山東,僅剩下由地方團隊編成的第八十九軍,負責整個地區的戰鬥任務,目的在策應主戰場,襲擊津浦鐵路南段沿線。當時,除交通線各縣城被日軍控制外,運河以東各縣城,以及蘇北方面,則仍由國軍控制。民國29年(1940)3月以後,新四軍陳毅、羅炳輝、張愛萍等部隊,先後由安徽東部、長江以南進入蘇北,導致駐蘇北地區的其他國軍與新四軍發生多次武裝衝突。

  • 黃橋戰役之經過

      民國28年(1939)秋,新四軍陳毅所屬的一個支隊,由江南向蘇北移動,蘇北第二游擊區總指揮李明揚親共,新四軍得以滲透蘇北地區。民國29年(1940)夏,陳毅、羅炳輝率9個團進入江泰邊境,8、9月,向東攻擊駐黃橋的蘇保四旅與駐姜堰的蘇保六十九旅。10月1日,布防於海安與曲塘間的第八十九軍向黃橋應戰。5日,第八十九軍攻抵黃橋,李明揚等部未依計畫協同作戰,導致第八十九軍腹背受敵,軍長李守維、旅長翁達等陣亡,殘餘部隊退出黃橋,史稱「黃橋戰役」。

  • 曹甸戰役前國軍之佈署

      民國29年(1940)10月,第八十九軍於黃橋戰役失利後,研判新四軍會趁整休之際再度來襲,乃於曹甸、興化一帶重新佈署。黃橋戰役損失的第三十三師第一九三團、第一九七團等2個團,向曹甸集結整補;第一一七師第三四九旅第七零一團向興化集結。原駐曹旬的第三十三師第一九四團、第一九八團等2個團,於原地構築工事;第一一七師原駐興化的第七零二團,駐安豐的第三五零旅,亦於原地構築工事。整體佈署呈南北狹長狀,以王通河分為南北兩作戰區,南區由第一一七師師長指揮,北區由第八十九軍軍長兼任指揮官,指揮第三十三師及第三五零旅,各據點構築外壕、碉堡。

  • 曹甸戰役之經過

      民國29年(1940)底,曹甸戰役的過程可概分為三期:第一期(12月2日至7日):2日,新四軍數千圍攻曹甸,另一股萬餘人攻涇河張橋;至六日,新四軍主力包圍曹旬,並攻曹旬左翼的安豐,未能攻下,駐軍彈藥損失亦大。第二期(12月7日至9日):新四軍持續包圍曹甸,改打外圍據點,小南溝等據點被佔。第三期(12月10日至16日):駐軍改以主力固守主據點,其餘兵力擔任機動,隨時支援策應作戰。10日,新四軍主力猛攻曹甸;15日,曹甸南北外圍碉堡被陷,駐軍退回重新佈署戰鬥;16日,共軍無力再戰退出戰場,駐軍也彈藥缺乏無力追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