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
二十世紀的中國變化巨大,辛亥革命掃除二千年的帝制,建立共和體制,傳統家族逐漸崩解,男女漸臻平等,人口往城市集中,西方思潮自五四運動以來席捲整個中國。民國以來戰爭不斷,民國初期軍系戰爭,民國17年(1928)12月北伐統一後爆發中原大戰。國共之間自「清黨」以來也爆發許多衝突,除內部交戰之外,外受侵擾,特別是日本的侵略,民國20年(1931)發動「九一八」事變,12月底佔領整個東北,民國21年(1932)發動「一二八事變」。
民國26年(1937)7月7日,日軍在北平附近盧溝橋演習夜戰,日本藉口一名士兵失蹤,要求進入宛平縣城內搜查,北平市長秦德純不同意,日方進攻宛平縣,國軍守軍團長吉星文率所部官兵奮起抵抗,史稱「盧溝橋事變」,或「七七事變」。事變發生後,蔣中正委員長17日在江西廬山發表嚴正聲明:「中國希求和平而不求茍安,準備應戰而不求戰。中國的基本立場是:主權與領土的完整,不容侵害。」8月13日,日軍發動淞滬戰爭,中國全面抗戰正式開始。 自日本發動「七七事變」之後,中國全面抵抗,發生二十二次大型會戰,重要戰鬥一千餘次,軍民犧牲甚大,財產損失之鉅空前未有,日本在南京的大屠殺行為更為世界所不恥,憑著蔣中正抗戰到底的決心與全民堅毅的抗戰精神,美國在民國30年(1941)12月8日珍珠港事變後投入遠東戰局,在盟國的努力下,日本於民國34年(1945)8月15日宣布無條件投降。
抗戰是民族存亡的大事,中國人顛沛流離,民國26年(1937)10月底,長江下游有一百三十多萬難民,在戰爭破壞下斷垣殘壁,也有一些成果值得重視。抗戰期間政府機關、工商企業與人民被迫往西南、西北地區,奠定後來發展的基礎,大學大規模的向西南遷移,在窮鄉僻壤胼手胝足,徹底改變中國大專院校分佈不均的問題。大批大學師生與文化界的移入,豐富內陸的文化。
抗戰時期各界的表現更令人激賞,全民抗戰不再是口號,當時大多數人共體時艱,宋美齡等發動婦女為前線的官兵縫衣,西南聯大發起「一角錢施粥運動」,更多人無私的捐獻,也有熱血年輕人組成的「青年遠征軍」投往戰場;臺籍的李友邦、翁俊明、丘念台、謝東閔等人也都投入抗日活動行列。
中國的國際地位是抗戰期間另一值得關注問題,自太平洋戰事發生後,蔣中正成為遠東戰區總司令,民國32年(1943)1月11日,中英、中美簽訂新約,廢除不平等條約是孫中山遺願,中國忝為世界五強之列,自然值得肯定。 本次研究計劃案,將時間斷限設定在抗日戰爭期間(民國26年至34年),利用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所典藏之國防部史政編譯局、外交部、教育部、行政院、內政部等單位之國家檔案,從中挑選相關之重要檔案史料,以「重要戰役與軍事勤務」、「對外關係」、「烽火歲月下人民的困頓與因應」、「救亡圖存下的文教」、「非常時期下的國內政局」等五大次主題,各次主題下又再細分為若干重點以進行研究撰寫。
非常時期下的國內政局
在抗戰期間一切以軍事為主的前提下,國內各政府單位或施政之規劃,多配合軍事相關單位及政策。其間,幾乎絕大多數的政治局勢發展均與軍事息息相關,但此非常態性的國內政局發展,反而成為抗戰期間甚至於戰後,國內政治環境演變的重要基礎。
如同〈抗戰建國綱領〉中所提出的「抗戰必勝、建國必成」口號,在以軍事為主的前提下,國內建設亦須同時進行,以確保國家發展。因此,此時的國內政局發展,出現了許多具有政治與軍事效能的機構單位,或者原先即存在,而到了戰時則轉變為兩種類型兼具的單位,如中央政治委員會、三民主義青年團、國民參政會、國防最高會議、國防最高委員會、戰地黨政軍組織等。這些在戰時橫跨政、軍兩類型作用的單位,雖有各自不同的發展方向與屬性,但在此非常狀態下,卻也對於當時局勢起了一定效用。
除了政治機構的演變外,此階段亦有因戰爭狀態才發展成為常態化的制度或建設,如徵兵制度、大後方建設等,均因抗戰而顯著發展。
-
抗戰建國綱領
對日抗戰時期,在中國國民黨以黨領政的訓政體制下,其對內肩負啟動國家建設,對外則領導抵禦日軍侵略。民國27年(1938)3月29日,武昌召開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抗戰建國綱領〉,即為對日抗戰階段之全國黨政軍各項作業之總則。
此綱領提出「抗戰必勝、建國必成」等口號,旨在宣示抗戰雖為舉國抵抗外侮的侵略,但在軍事為主的前提下,對內亦須同時進行國家建設,兩者相輔相成,方能成就國家最後之勝利。這些,在抗戰階段國民政府大後方的發展的各項建設,即可印證。

-
三民主義青年團
民國27年(1938)7月9日,三民主義青年團於在武昌成立這是一個以團結青年從事抗戰建國事業為主旨的組織,由蔣中正擔任團長,書記長為陳誠。
國民革命軍北伐成功後,由中國國民黨開啟以黨領政的訓政階段,由於黨的內部開始出現了政治及人事上的爭鬥,因此希望藉由這個新的外圍組織來活化中國國民黨。但發展到了抗戰後期,逐漸出現了黨、團人士的爭奪權力,促使在民國36年(1947)9月召開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六屆四中全會與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黨團聯席會議,通過黨團合併,將原三民主義青年團團員納入中國國民黨。

-
中央政治委員會
民國13年(1924)7月,中國國民黨設立中央政治委員會(簡稱中政會),作為黨內政治諮詢機關,後因與黨內常務委員會合併召開,加上委員皆由黨內重要人士出任,因此成為黨內之重要決策機構。
中政會成立後,其執行方式多有更迭,如一開始為主席制,至民國16年(1927)3月二屆三中全會後,改為主席團制,民國20年(1931)12月,又以常務委員制為執行方式。在名稱上亦有中央政治會議及中央政治委員會等不同時期的名稱。
民國26年(1937)11月,中政會停止運作,將其職權轉交國防最高會議代行之。民國35年(1946)3月,中國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上,決議撤銷民國28年(1939)由國防最高會議改組的國防最高委員會,恢復中政會功能,並推舉蔣中正為主席。民國38年(1949)7月,中國國民黨為因應國共內戰失利結果,成立非常委員會,取代中政會。

-
中央訓練團
民國27年(1938)7月11日,中國國民黨中央訓練委員會為因應抗戰之需求,以先前在廬山、峨嵋山、珞珈山等地創辦的訓練團為基礎而成立中央訓練團(簡稱中訓團)。團址定於湖南祈陽,並於民國28年(1939)初,由湖南遷至重慶、桂林等地。
中訓團成立之目的,在於調訓各地部門之中、高級在職軍公教人員,以各種短期訓練班,施以精神、政治、各項業務、軍事教育等訓練,每期開班人數從三百人至上千人不等。民國34年(1945)12月起,該團奉令擔任戰後復員軍官佐之安置任務而調整編制,將軍事委員會幹訓團及中央軍校訓練班合併至中訓團之內。隔年7月,原隸屬中央訓練委員會編制撤銷後,該團改隸行政院,歸國防部管理,改以訓練軍官轉業及其他相關業務為主。

-
中央設計局
中央設計局隸屬國防最高委員會,職司國家建設計畫的設計。民國29年(1940)7月6日,中國國民黨總裁蔣中正在五屆七中全會提出行政三聯制的規劃,建議黨中央設置中央設計局,同年10月10日,中央設計局正式成立。

-
生產建設公債
生產建設公債為中央或地方為克服財政困難,籌措建設經費,所發行的生產性公債。購買人可從生產收入中獲取本利利潤。
抗戰時期為追求抗戰建國的理念,各級政府亦視情況,發行生產建設公債,以增進國家建設發展。

-
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
民國32年(1943),美國總統羅斯福聯合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同盟國國家,成立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提供二戰期間被入侵國家在戰後獲得重建的各項物資、醫藥及經費。在二戰期間交戰最久、損失最嚴重的中華民國,亦是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援助的國家之一。
民國34年(1945年)1月21日,行政院公布〈善後救濟總署組織法〉,立即成立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直至二戰結束,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總共向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爭取超過5億美元的援助總額,是獲得最多援助的國家。
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成立後,對國內各地重建與賑濟有甚大幫助。民國36年(1947),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任務結束,而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因此裁撤。

-
西南邊區的國防經濟開發
政府遷台前,我國西南地區位處偏遠,寒、溫、熱三種氣候皆有,經勘查過後土地及金屬資源豐富,擁有豐富的國防資源價值。抗戰時期,因政府移處西南地區,整個國家輕重工業等生產中心集中此處,為提昇國防及經濟上價值,政府著手開發。

-
汪精衛政權
抗戰爆發後,原任職於中國國民黨副總裁、國防最高會議副主席汪精衛,因不滿國民政府的對日政策,又因認同日本首相近衛文麿提出的東亞新秩序主張,發起和平運動,並於民國27年(1938)12月19日,自重慶出走至越南河內,29日,發表著名的〈艷電〉。
之後,汪精衛遭中國國民黨開除黨籍、公職。民國28年(1939)5月,在日本的接應下,抵達上海。民國29年(1940)3月30日,汪精衛在南京另成立了「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其出任國民政府主席及兼任行政院長。汪精衛政府雖不被重慶國民政府及大多數國際社會承認,但其收回淪陷區之主權、租界,與廢除不平等條約等事項,確有貢獻。
民國33年(1944)11月30日,汪精衛健康惡化,病逝日本名古屋大學醫院,由陳公博接任國民政府主席一職。抗戰勝利後,此政府宣告解散。

-
查禁敵貨
抗戰時期,國民政府查禁敵貨乃抵制日本經濟進攻的重要策略,為此,推出一系列查禁敵貨政策以應付日貨傾銷。其間國統區與日統區之間民眾往來時,所攜帶之貨品常遭到當地主管官署及海關查禁沒收,其沒收之依據即按查禁敵貨條例的辦理。

-
軍事委員會戰時經濟督察團
為瞭解戰區及淪陷區之經濟情況,並嚴密對敵實施封鎖,增進經濟作戰之效能起見,故在軍事委員會之下特別設置戰時經濟督察團。督察團的主要職責包括,查禁運銷敵貨,調查戰區內經濟狀況及接受有關經濟封鎖之控告事件等。

-
重慶陪都建設計劃委員會
自民國27年(1938)初政府移駐重慶,明令重慶為戰時陪都後,開啟了大後方的建設。重慶陪都建設計劃委員會,即是針對重慶各項都市計畫進行規劃與設計之行政機構。

-
陝甘寧邊區政府
民國23年(1934)11月,中國共產黨將領劉志丹帶領西北紅軍,在陝西甘肅一帶成立陝甘邊蘇維埃政府,隔年改稱為陝北省蘇維埃政府。民國24年10月,中國共產黨軍隊與國軍戰鬥後,到達陝北地區,此地成為中國共產黨中央的所在地。
民國26年(1937)7月8日,中國共產黨向國民政府遞交《共赴國難宣言》,將所控制陝北一帶區域,改編為陝甘寧邊區政府,成為抗戰時期中國共產黨的核心根據地。

-
國民大會籌備委員會
民國25年(1936),國民政府依孫中山先生遺教,由立法院完成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即「五五憲草」,隨即舉辦國民大會代表選舉,並預定於隔年11月 12日召開國民大會,制頒憲法,但因抗戰爆發而受到阻擾。
至民國29年(1940),國民政府成立國民大會籌備委員會,預定於11月12日召開國民大會。因日軍全面轟炸重慶,各地交通受阻,國民大會代表集會困難,只得延後辦理。

-
國民政府組織法修正
民國32年(1943)8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逝世,中國國民黨五屆十一中全會選舉蔣中正繼任,並配合情勢變化,修正原先國民政府組織法共計7條。主要重點為將國民政府主席不負政治責任,改為負實際政治責任,內容包括國民政府主席為「中華民國元首,代表中華民國」、「為陸海空軍大元帥」,規定「國民政府主席對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負責,五院院長對國民政府主席負責」等。

-
國民參政會
根據《國防最高會議組織條例》第九條:「國防最高會議設國防參議會,由國防最高會議主席指定或聘任若干人充任之。」設立國防參議會目的在於作為國防最高會議之相關問題諮詢機關,以及讓國內各黨派人士得以了解,並參與政府在戰時的運作。民國26年(1937)8月20日,國防參議會正式成立,17日,在南京召開第一次的參議員會議。國防參議員由國防最高會議主席蔣中正聘請,先後共24位,包含無黨派人士及中國共產黨、中國青年黨、國家社會黨、職教派、鄉建派、平教會等各黨派人士,是為戰時黨派合作的開端
民國27年(1938)3月29日,中國國民黨在武漢召開臨時全國代表大會,會中通過《抗戰建國綱領》,明定組織國民參政機關,以利國策決定與推行等要點,同年的4月12日,中國國民黨五屆四中全會通過《國民參政會組織條例》,規定國民參政會為國民政府戰時的諮詢機關,有聽取政府施政報告及諮詢調查的權利,可謂作為戰時政府設立之民意監督單位。首任議長為汪精衛,參政員的組成以中國國民黨籍黨員為主,但也包含了中國共產黨等其他黨派及社會賢達。惟,國民參政會對於政府之行政事務雖有諮詢與調查權力,但並無要求政府行政單位執行參政會通過法案的強制權力。
國民參政會自民國27年(1938)7月6日在漢口召開第一屆會議起,至37年3月,國民代表大會召開前夕畫下句點。不論是國防參議會,或是延續參議會精神的國民參政會,作為戰時最高的民意機構,是抗戰期間我國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大突破,也是國民政府在邁向憲政發展的起點。

-
國民精神總動員
民國27年(1938)年底,武漢、廣州相繼失陷,中、日間軍事局勢進入僵持階段。國民政府總結抗戰得失,認為在軍事之外,應加強國民精神意志的鍛鍊,遂利用民國28年(1939)3月12日孫中山逝世14週年之紀念,在重慶頒布《國民精神總動員綱領及實施辦法》,於全國推行國民精神總動員運動。
該綱領昭示全國軍民加強精神意志的集中,認為抗戰前期軍事與精神並重,在進入抗戰新階段,精神更重於軍事。如果不能提高全體國民堅強不屈的抗戰精神,將難以克服戰爭帶來的艱難局面、打破敵人分化、招安、誘降等種種政治計謀。因此,綱領標舉3個共同目標:國家至上、民族至上, 軍事第一、勝利第一,意志集中、力量集中。具體實施則從5個方面入手:一、改正醉生夢死之生活。二、養成奮發蓬勃之朝氣。三、革除苟且偷生之習性。四、打破自私自利之企圖。五、糾正紛歧錯雜之思想。此後,精神總動員工作在全國各地以不同程度推展開來。
國民精神總員運動的常規活動主要有:一、舉辦國民月會,進行演講、宣誓活動。二、發起各種運動,其種類繁多,一般而言有獻金、徵募慰問品、慰問出征軍人家屬、慰問傷患、徵募寒衣、提倡戰時文化、厲行早起、禁煙、除奸、節約儲金等。

-
國民精神總動員會
抗戰期間,為使全國軍民能達到國家民族至上、軍事勝利第一、意志力量集中等精神要點,因而發起國民精神總動員運動,希望將上述三個口號落實在全國軍民身上。
民國28年(1939)3月12日,國民政府為澈底將國民精神總動員運動貫徹執行,於國防最高委員會之下,設立國民精神總動員會,由蔣中正出任會長。組織成立後,即於同年5月1日,在於重慶舉辦首次國民精神總動員誓師大會。這個組織的成立,是希望藉由身體與精神上的規訓,讓國人更堅定抗戰的決心。

-
國防最高委員會
民國28年(1939)2月7日,國防最高委員會正式成立。此一機構乃延續國防最高會議而設置,係抗戰期間黨、政、軍三方面指揮與決策的最高機構,並代行中央政治委員會之職權,成為戰時統一指揮的重要機關。

-
國防最高會議
民國26年(1937)盧溝橋事件爆發後,為因應戰時軍事整合作戰之整體需求,並配合國防軍事優先的前提,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8月11日第五十一次會議,決定設立國防最高會議,作為全國國防最高決定機關,於8月14日正式成立。該會設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為主席,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為副主席,此兩職位分別由蔣中正與汪精衛擔任。
在訓政期間作為黨政最高指導單位的中央政治委員會,因戰爭緣故,而無法定期召開會議,在戰時軍事為重的前提下,於11月通過〈非常時期中央黨政軍機構調整及人員疏散辦法〉,暫停中央政治委員會職權暫停,交由國防最高會議代行之,成為戰時政治、軍事最高決策機構。對於抗戰初期之國家發展及軍事戰略之制定執行,發揮關鍵性作用。
國防最高會議至民國28年(1939)1月,中國國民黨在五屆五中全會上,因強化統合黨、政、軍三方之作戰配合,決定在國防最高會議的基礎下,設置國防最高委員會,以取代國防最高會議。

-
徵兵制度
我國現行之徵兵法規,可溯自民國22年(1933)6月17日頒布,並於民國25年(1936)3月1日正式明令施行。在民國34年(1945)抗戰結束之前,徵兵制度共歷經了3次的變革。
民國22年(1933)的第一次兵役法頒布時,規定全國符合服役規定之18至45歲的男性,需服役3年,直至45歲方可除役。此時因國民政府尚無法完全控制全國所有省份及地區,因此採徵、募並行制。民國24年(1935)3月2日,國民政府將兵役法之第七條進行修正,因徵兵問題整體涉及層面不僅只有軍事方面,如徵兵制度之實施,需內政部先在全國戶籍人口調查方面之協助,因此規定全國有關國民軍事教育等相關業務,由訓練總監部、內政部、教育部等單位共同機關管理之。此案自民國25年(1936)3月1日公布施行。
民國26年(1937)7月7日盧溝橋事件爆發後,為因應戰時大量兵員的需求,因此大幅修正之徵兵制度。如符合徵兵條件並年滿18歲之男性,列為國民兵,年滿20歲則列為常備兵,徵兵方式亦由原先的徵、募並行制改為全面徵兵制,並且增加了女性服役的相關規定。

-
戰地黨政軍組織
抗戰時期,在軍事為主的前提之下,出現了許多與非戰時不同的特殊情況,也造成了在部分政府機關或黨政之間與軍事單位權責衝突的案子。為了因應戰時的情況,在抗戰之初曾經有一種集合黨、政、軍三位一體的組織構想,即戰地黨政軍組織。
戰地黨政軍組織的出現,在中央,是政府各部門之間的混合體,在地方,則是戰區與各省區的混合體。而成立這樣組織單位的源起,在於戰時黨、政、軍三者職權相互重疊性過高,若各自為政,則無法發揮有效的成果,甚至會引發不必要的紛爭,因此,這樣的單位,在成立之後,僅對中央黨部、行政院、軍事委員會等黨、政、軍三方的最高單位負責,以縱向聯繫的方式,來達到戰時指揮的成效。除了各地戰區之外,淪陷區亦是戰地黨政軍組織欲經營的地方,希望能加強淪陷區與後方政府各項工作的聯繫。

-
戰時的中國共產黨問題
在七七事變後,中國共產黨雖主動釋出善意,向國民政府遞交了《共赴國難宣言》,不但向國內各黨各派及民眾宣誓要與政府共赴國難,更開啟了第二次的國共合作。
但抗戰時期的國共關係,仍處在一種既合作又對立的態勢,從抗戰期間國共雙方在新四軍事件的衝突即可看出,雙方關係並非表面上的如此融洽。國民政府方面,雖主力放在抵抗日本的侵襲,但對於戰前圍剿共軍未果一事,仍未放棄機會,因此,即便在戰時,仍希望以政治、軍事等各種手段,來解決中國共產黨的問題。

-
戰時新疆問題
民國22年(1933),盛世才當選新疆省政府主席之後,統治新疆超過10年。在盛世才統治新疆早期,因借助蘇聯的力量而與蘇聯關係保持友好,但於民國31年(1942)時,盛世才因懷疑蘇聯企圖推翻他所統治的新疆政府,即與蘇聯決裂,轉而與國民政府合作。此時,才讓國民政府的勢力在抗戰期間進入了新疆,並逐漸深植勢力。
民國33年(1944)1月,盛世才奉國民政府之令,前往重慶出任農林部長,在盛世才離開新疆後,國民政府指派吳忠信繼任新疆省政府主席,但因出現一段時間的接班權力真空狀態,導致新疆接連發生民族運動事件。

-
戰時警政教育
民國25年(1936)國民政府為統一全國警官教育,合併內政部警官高等學校及浙江省警官學校,並於同年9月1日成立中央警官學校。校址設於南京馬群鎮,辦理二年制及三年制正科教育。
民國26年(1937),抗日戰爭爆發,中央警官學校隨政府向大後方遷徙至重慶,校址設於重慶南岸之彈子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