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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

  當代政治民主化的臺灣,過去曾歷經長達47年的威權統治時期,那是一段充斥著政治迫害案件的黑暗時代。威權統治時期始於民國34年(1945)年8月15日,終於民國81年(1992)年11月6日止,涵蓋民國38年(1949)年5月20日實施《臺灣省戒嚴令》之前發生的四六事件,直到民國76年(1987)年戒嚴令解除,動員戡亂時期告終,以及廢止「懲治叛亂條例」,再於民國81年(1992)年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才讓政治黑牢時代畫下句點。
  過往,男性政治受難者的故事常為人所熟知,近來女性政治受難者群像逐漸受到關切,開始統計女性政治受難者的人數,了解她們出身背景、受難原因,以及遭逮捕、刑求、羈押與服刑的經歷。
  這些女性受難者角色多元,為什麼她們在威權時代坐政治黑牢?有研究者從判決書的「罪名」,分析她們涉及參與共黨組織活動、知匪不報、匪諜嫌疑、讀書會或傳閱反動書刊、校園師生運動、資助或藏匿叛徒、思想動搖意志不堅(接受匪訓)、洩漏公務機密或軍機、有利叛徒宣傳、詆毀政府、煽惑軍人叛逃、臺灣獨立等等。
  在「威權統治時期的女性政治受難者」主題下,我們依序規劃: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的「政治犯」、因交遊、言行等受牽連的「政治犯」,呈現女性受難者為何成為「政治犯」或「思想犯」的因由;國家暴力的場域、獄中的生活處境,在檔案裡尋找女性從被逮捕、偵訊到服刑的過程等類別,蒐羅及整理相關國家檔案紀錄,以瞭解威權時期女性政治受難者們的生命軌跡。

藝文界的蔡瑞月與崔小萍

  舞蹈家蔡瑞月(1921-2005)與丈夫雷石榆(1911-1996)皆曾因白色恐怖繫獄。蔡瑞月出身於臺南市的基督教家庭。中學就讀臺南第二高等女學校(今臺南女中),1937年畢業後前往日本東京學習舞蹈,進入日本現代舞蹈開創者石井漠門下,開啟她一生習舞、編舞與登臺表演的不凡人生。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她在民國35年(1946)年於臺南太平境教會首次發表個人舞蹈,表演芭蕾舞〈白鳥〉(垂死的天鵝)、〈新的洋傘〉和現代舞〈讚歌〉、〈建設舞〉等舞作,引起大眾關注。正逢廣東人雷石榆也在戰爭結束後來到臺灣,他先在高雄《國聲報》擔任主筆兼副刊主編,繼而到臺北市任行政長官公署「臺灣省交響樂團」的編審,因蔡瑞月在「國際戲院」演出而結識,共同於民國36年(1947)年1月為臺南地震舉辦賑災的募款演出,即「蔡瑞月創作舞踊第一屆發表會」。
  民國36年(1947)年雷石榆進入臺大法學院任副教授,教授中國文學,5月與蔡瑞月結婚,定居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四八巷的臺大教師宿舍(日式建築),亦在此創立蔡瑞月在臺北的第一所舞蹈社。該宿舍一時成為雷石榆和其文人、藝術家朋友的聚會之地,黃榮燦、覃子豪、藍蔭鼎、王之一、呂訴上、蒲添生、白克等人常來聚首談論文學的新方向,如何發展本土文學及島內語言,並及於舞蹈如何推展等問題。民國38年(1949)年雷石榆因政治因素遭到臺大解聘,6月被捕,輾轉送往基隆驅逐出境,寓居廣東,之後擔任河北大學外語學研究所教授。蔡瑞月亦因丈夫牽連被捕,入獄3年,獨力撫養獨子雷大鵬長大。夫妻兩人分隔四十年後,才於民國79年(1990)年在中國河北保定重聚。
  另一位藝文界的才女崔小萍(1923-2017),是被封為「廣播劇之母」的資深廣播人。她從1952年開始,在中國廣播公司擔任導播,「崔小萍導演,李林配音,唐祥錄音」,這段中廣每周日晚間八點全臺聯播節目的開場,是1960年代前後的臺灣民眾耳熟能詳的。她曾導演《藍與黑》、《華夏八年》、《薇薇的週記》等劇,製播700多部廣播劇,風靡一時;也曾演出電影,民國47年(1958)年她出演《懸崖》一片,獲得亞洲影展「最佳女配角獎」。民國55年(1966)年,她將瓊瑤的作品《窗外》改拍成電影,也與李行合作《街頭巷尾》、《貞節牌坊》等電影。她也在大專院校與高中職從事教學,對於臺灣的影劇藝術教育有所貢獻。2017年,在她的追思禮拜上,家人、朋友以及廣播、戲劇、電影和文學界的名人齊聚一堂,向這位偉大的廣播藝術家致敬。文化部長鄭麗君也出席了追思會,並頒發總統褒揚令給崔小萍。
  崔小萍出身中國山東,在她精彩、優異的人生中,卻曾在民國57年(1968)年被以「匪諜」之名遭到調查局逮捕,坐了9年的冤獄。原來她14歲中日戰爭爆發,她與姐姐逃難時與哥哥、姊夫失散,為了尋親進入西安,並與當地的共產黨外圍組織接觸,打探姊夫的消息,這段早年經歷卻被調查局懷疑她曾經加入匪黨組織,又未辦理自首。因而在民國58年(1969)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無期徒刑,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民國59年(1970)年經國防部發回更審,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有期徒刑14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民國64年(1975)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定減刑,處有期徒刑9年4月。至民國66年(1977)年刑滿開釋。2000年終於洗刷冤屈還她清白,並獲得國家賠償,同年獲頒廣播金鐘獎的「終身成就獎」。
  解嚴不久,民國78年(1989)年身為基督徒的崔小萍鼓起勇氣公開她在獄中每天寫下的日記,在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的靈糧堂舉辦《崔小萍獄中記》新書發表會,是她出獄後首次公開露面。她親自向各界揭開自己的冤獄謎底,陳述她在不自由的情況下所寫的自白書成為定她罪的主要證據。也是在解嚴前後臺灣面臨政治威權鬆動與社會變動下,少數公開談論政治冤獄經歷的受難者。從檔案可見,法務部調查局在崔小萍出獄後仍舊陸續追蹤她的消息,包括舉辦新書發表會的經過都列入偵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