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農工業發展與轉型
臺灣經濟發展的經驗堪稱成功典範,被外界譽為經濟奇蹟,與香港、新加坡與南韓並稱亞洲四小龍。
民國40年(1951),臺灣國民生產毛額(以下簡稱GNP)以人均計算僅約145美元,此後每年以9%的平均率成長,至1990年已達近8000美元。同時臺灣經濟結構也出現快速轉變,農業在原先產業結構中具有的重要性,逐漸被工業與服務業取代。至今,臺灣經濟結構已與先進國家接近。臺灣經濟發展並非一蹴可及,是政府與人民共同努力的成就。
回顧臺灣經濟發展的歷程,民國38年(1949)政府遷臺,大批軍民隨之而來,島內面臨生產減退、人口暴增的問題,軍事防衛支出壓力沉重。幸而自日本統治時期以來臺灣農業生產基礎完備,糖、米等農產品出口成為臺灣外銷主力商品,亦是外匯收入的主要來源。在民國39年(1950)至民國49年(1960)年間,糖、米出口累計外匯金額達10億美元,占同期累計出口總金額近7成。這些外匯讓臺灣可對外購買原物料與機器設備,足見農業維持戰後臺灣經濟的重要性。民國42年(1953)政府推動經濟建設四年計畫,提出「以農業培養工業,以工業發展農業」的口號,發展農業並扶植本地資本需求較低、勞力密集的工業,如紡織、合板等輕工業以替代進口,為臺灣工業發展奠定基礎。另一方面,美援對臺灣農工發展提供的挹注,亦是穩定臺灣經濟的重要推手。
1960年代,隨著國內經濟情勢穩定,國際經濟繁榮,政府採取改善投資環境,吸引國內外投資、拓展海外市場。在此階段,政府積極推動參與國外展會,籌劃設立高雄加工出口區。國內外的投資啟動了臺灣加工出口型的經濟成長,國內就業機會增加、收入提高,出口亦急速成長。在此趨勢下,民國52年(1963)國內製造業在國內生產淨額比重首次超過農業部門。
1970年代,全球經濟受到石油危機拖累,政府極力爭取外資,陸續推動十大建設,期以國家投資來彌補出口與民間投資的不足。為避免國內製造業所需原料,與零組件受制國際市場與外國廠商,此期以發展重、化工業為方向。自1973年起,重工業占全體製造業比重大於輕工業,漸轉型為重工業為主的經濟結構。
值此之際,我國貿易夥伴關切臺灣長期享有的貿易順差,政府大幅調降關稅,解除進口管制,臺灣更全面融入全球經貿體系,國內經濟政策需要更自由化。值得注意的是,資訊科技快速發展帶動全球產業新的一波革命,行政院自民國67年(1978)年起召開全國科學技術會議,結合產、官、學三方,共同擘劃科技產業發展前景。民國69年(1980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正式揭幕,同年又成立「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每年邀請國際專家學者來臺指導科技發展,是臺灣工業重心轉向資訊業的重要里程碑。
產業升級與自由化、國際化
1970年代,臺灣已躍升為國際「新興工業經濟體」(Newly Industrialized Economies)的一員。可是,受伊朗政變、兩伊戰爭等紛擾的影響,國際石油產量銳減,油價飆升,臺灣經濟發展依然深受考驗。
為了適應國內外經濟新情勢,政府決定調整產業政策,轉向發展消耗能源少、低汙染、技術密集、高附加價值的產業。民國(以下同)69年(1980),行政院長孫運璿、政務委員李國鼎共同推動新竹科學園區的設立,以優惠條件鼓勵投資高科技產業。這些作為,奠定了臺灣資訊工業異軍突起的基礎。其後,政府持續推動相關政策,民間企業亦積極投入。特別是1980至90年代間,臺灣致力發展晶圓代工,逐漸在世界市場攻下壟斷性的市場占有率。79年(1990),政府再公布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鼓勵發展資訊等新興工業,亦為重要的措施。
新的經濟發展情勢,也會帶來新的挑戰。1970年代起,我國對美貿易連年順差,累積了龐大的外匯存底,不僅引起美國要求我方開放市場,同時也有新臺幣升值的壓力。於是,政府在73年(1984)提出了「自由化、國際化」的經貿政策,逐步推動大幅調降關稅、取消進口限制、放寬投資管制、浮動匯率、允許設立新銀行、公營企業民營化等措施。在國際化方面,則加強與各國貿易聯繫,並參加亞太經濟合作會議、世界貿易組織、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
第二次石油危機的衝擊
民國68年(1979),受到伊朗革命、兩伊(伊朗、伊拉克)戰爭的影響,國際油市價格飆升,引起世界各國的經濟衰退。我國政府面對新的變局,又揆諸國際保護主義的興起,以及臺灣外交困境等情勢,採行了不少相應措施。例如,自民國69年(1980)起至民國78年(1989)止的「十年經建計畫」,即將機械、電子、電機、運輸工具列為「策略性工業」,重點發展。其後,又加快自由化與國際化的步伐,使臺灣產業邁向新一階段的轉型。
普及通訊設施
隨著臺灣經濟起飛,郵政與電信設施與產業也是發展迅速。以室內電話為例,在民國(以下同)64年(1975)底用戶數為77萬餘戶, 70年(1981)底已增至285萬餘戶。不過,在1980年代初期,我國城市與工商電話用戶已趨於飽和,係以一般家庭用戶較具發展潛力。60年(1971) 非住宅用戶佔58%, 64年(1975)降為49%, 69年(1980)再降至35%。通訊設施的普及,是臺灣工商產業繼續發展的重要前提。前揭臺灣電信設施的發展趨勢,正可反映臺灣產業升級的重要推力。
發展資訊工業
為因應我國產業升級的需求,民國(以下同)69年(1980)行政院長孫運璿、政務委員李國鼎共同推動新竹科學園區的設立,以優惠條件鼓勵投資高科技產業。其後,70年代政府與民間致力發展晶圓代工,並在世界市場攻下壟斷性的市場占有率。79年(1990),政府再公布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鼓勵發展資訊等新興工業。在政府、民間的共同努力下,臺灣資訊工業蓬勃發展,臺灣成為世人眼中的「科技島」。
解除外匯管制
在民國68(1979)年政府放寬外匯管制以前,新臺幣與外幣的匯率由官方直接管控,而一般民眾無法自由持有運用外幣,進出口廠商亦須申請許可買入外匯,並將出口所得結匯。在政府放寬外匯管制以後,民間可以自由持有和運用外匯,一定額度內的進出口貿易也從許可制改為申報制。同時,除了中央銀行基於特殊需要維持外匯秩序以外,新臺幣與外幣的匯率已大抵由市場供需決定。這個發展,對於我國新一階段的產業升級與自由化、國際化,確有正面意義。
大幅調降關稅
1970年代中期起,我國經濟已有相當發展,貿易出超擴大,美國等貿易夥伴乃不斷要求我國開放市場、降低關稅。經過各種磋商,我國關稅稅率已從民國(以下同)68年(1979)的39.14%,在78年(1989)降至9.65%。其後,隨著我國啟動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的入會申請,各類產品的關稅稅率持續調降。
放寬進口管制
我國對進口商品向有嚴格管制,區分為禁止、限制、可進口三大類別。1980年代以後,政府逐漸放寬相關的管制。民國82年(1993)起,進口簽證的制度更採取「原則自由,例外管制」模式,以適應自由化、國際化的趨勢。亦即,除特定物品須先申辦簽證外,多數物品已可免證。
放寬投資管制
我國對僑資、外資過去亦有嚴格管制。1980年代以後,相關管制逐漸放寬。民國(以下同)77年(1988),政府公佈僑外人投資負面表列,未在表列之項目皆可經營。1990年代起,金融、航空運輸、電信等特許行業,亦逐步開放。另外,在1980年代以後,我國因工資上漲、生產成本提高等因素,民間廠商的對外投資需求更為迫切。74年(1985)起,政府乃陸續修訂「對外投資及技術合作審核處理辦法」等規定,放寬了對外投資標準。
改善銀行環境
工業發展亦需銀行的配合。在1990年代以前,我國產業界不論短期出口貸款、中長期出口貸款、中長期輸入融資,或是大型建設融資,基本上只能尋求公營銀行的支持,既不便利,限制亦多。隨著產業自由化、國際化的發展,政府在1990年代以後逐步開放本國新銀行的設立、放寬外人對銀行的投資,使得工商界可更靈活的調度資金,活絡經濟的發展。
國營企業民營化
1960年代,政府當局因應全球經濟朝自由化、國際化發展的風潮,已有相當的公營企業民營化作為。民國78年(1989)起,更積極推動相關政策,目的在提升企業經營績效,活絡市場競爭,促進民間投資。首先,成立「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推動專案小組」(後更名為「公營事業民營化推動指導委員會」) 。另外,事業主管機關設有民營化推動單位、設置民營化推動小組,並委託民間顧問公司研擬民營化計劃書,據以推動民營化工作。
強化美國貿易夥伴關係
自1950年代起,美國已是我國最主要的盟邦,在政治、軍事、經濟、社會、文化方面,均產生顯著影響。民國67(1978)年12月,美國宣布終止與中華民國政府間的正式外交關係,惟仍與我國維持非常緊密的關係。在這樣的背景下,臺美間的貿易往來密切,美國更曾經是我國最重要的出口國(晚近排序略降,次於中國大陸),僅次於日本的進口國,地位十分重要。
強化日本貿易夥伴關係
由於歷史與地緣關係,我國與日本的貿易關係極為密切,日本甚至長期作為我國的第一大貿易夥伴。然而,自195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對日貿易已呈逆差,而且逆差不斷擴大。尤有甚者,我國對日出口長期以農產品、水產品為主,工業製成品則不易成長。上述的現象,乃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一大難題,也是政府推動經貿政策亟欲擺脫的困境。
拓展歐洲經貿往來
長久以來,我國經貿關係向以美國及日本為重心。政府與民間雖經努力,極力分散市場,惟仍不易獲得良好效果。直到1980年代初期,臺灣與歐洲依然缺乏深厚的經貿往來傳統可循,又缺乏實際溝通橋樑。為此,政府設法「以貿易代替外交」,藉由民間商業團體與歐洲各國擴大接觸,始能漸獲績效,推動「分散市場」、「平衡貿易」兩大目的。
發展中國大陸經貿往來
民國76年(1987),政府開放民眾赴大陸地區探親。隨之,臺灣與中國大陸的民間交流日益頻繁,而雙方的經貿關係快速發展,臺商赴中國大陸間接投資更是日益普遍。據統計,在民國84年(1995),臺商已佔中國大陸外資中的第二位;同時,中國大陸則成為臺灣的第四大貿易對象。以後,這個數字還要持續成長。如何在海峽兩岸特殊的政治情勢中穩定發展經貿關係,則是考驗政府與民間智慧之事。
參加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民國78年(1989),澳大利亞總理霍克(Robert Hawke)倡議組織「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簡稱APEC),作為亞太區域主要經濟諮商論壇,希望藉由成員各經濟體政府相關部門官員的對話與協商,帶動區域經濟成長與發展。民國80年(1991),我國以「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名義,與中國大陸及香港同年正式加入APEC。
從GATT到WTO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國檢討戰爭發生原因,認為戰前各國貿易保護主義盛行,造成1930年代世界經濟大蕭條,影響世局甚鉅。因此,各國均認為亟須建立一套國際經貿組織網,解決彼此間之經貿問題,催生了「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 。民國(以下同)82年(1993)12月,GATT烏拉圭回合談判達成最終協議,決定成立新的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WTO),將多邊貿易體系予以法制化及組織化。91年(2002),經過十餘年的努力,我國正式成為WTO會員。
參加亞洲開發銀行
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ADB,簡稱亞銀),成立於民國(以下同)55年(1966),總部設於菲律賓馬尼拉,為亞洲最主要之經濟發展機構。設有「亞洲開發基金」(Asian Development Fund, ADF),協助低度開發之會員國消弭貧窮。申請國家必須提出具體計畫,陳述技術與財務方面的可行性,並且評估本身償債能力,向亞洲開發銀行提出申請。我國是亞洲開發銀行的創始會員國之一。57年(1968)至60年(1971)間,我國向亞洲開發銀行先後取得總額為1億39萬美元的貸款,投入修建高速公路、石油化學工業、電力資源等用途。61年(1972)起,我國停止向亞洲開發銀行貸款,之後並主動提供援助,成為亞銀的捐款國家之一,延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