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華民國與美、英等同盟國並肩作戰,民國32年(1943)11月27日三國領袖舉行開羅會議,聯合發表「開羅宣言」,宣布戰後臺灣歸還中華民國。宣言中指出:「日本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中國東北、臺灣、澎湖群島等應歸還給中華民國」,為日本戰敗後臺灣主權的歸屬提出明確的主張。於是,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指示成立「臺灣調查委員會」,先期展開臺灣現況的調查、規劃與接收的準備工作。
民國34年(1945)7月,中美英三國聯合發表「波茨坦宣言」,重申臺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日本必須無條件投降。8月15日日本投降,中華民國對日抗戰獲得勝利,臺灣人民無不歡欣鼓舞期待重歸祖國懷抱。各地陸續成立「歡迎國民政府籌備會」、「三民主義青年團」、「治安服務隊」等組織。民間也自動學習國語、懸掛國旗,歡迎祖國接收人員的到來。
蔣中正特任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來臺接收,並賦予行政、立法、司法與軍事權責。由於臺灣本為日本殖民地之特殊性,因此無法像各佔領區之原有政府選派人員接收,反而是需要重新部署調派接收人員,故接收較為複雜、規劃時間較長。國民政府亦先後擬定「收復臺灣計畫要點」、「臺灣省收復計畫大綱」、「臺灣省佔領計畫」,並組織「前進指揮所」先行至臺,穩定臺灣情勢,並與臺灣總督府接洽受降及接收事宜。10月25日於臺北市公會堂舉行中國區臺灣省受降儀式,陳儀代表接收臺灣,此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與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亦正式開始運作,並組織「臺灣省接收委員會」,由警備總部負責軍事接收,行政長官公署負責行政機關之接收,且尚有日人留用與遣返、以及日產接收等相關工作。
此外,民國34年(1945)政權更替至民國38年(1949)中央政府撤退來臺,這段光復初期的治理,包括國籍復原與臺人返臺、警戶役政的建立、行政區域的調整、地方自治等行政措施;各產業的整建、公用事業的建設、財金體系的建立與幣制改革、土地改革、專賣制度的實施與改進等經濟整建;加強公民訓練,增強醫療衛生、強化社會救濟、普及學校教育、文化重建等社會文教發展之面向;而陳儀在任期間,臺灣吏治腐敗、通貨膨脹、社會動盪不安等原因,引發二二八事件。以上各項對臺灣日後的發展影響深遠,光復初期實為臺灣現代史的重要轉折點。
有鑑於此,以此段期間臺灣的接收與治理為主題,利用移轉自國防部史政編譯局、國史館、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臺灣省諮議會、各縣市政府等機關之國家檔案,從中擇選適切之檔案素材,除可配合高中歷史課程課綱,提供教師授課使用,亦有利於推展檔案與歷史結合的加值應用,增進檔案應用機會,創造文化資產價值。
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
光復初期的臺灣,面臨戰爭的破壞,各項建設百廢待舉,如何恢復社會生產力,成為各界共同努力的目標。惟當時環境衛生惡劣,民眾常遭傳染病肆虐的威脅,因此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日本官方醫院並成立省立醫院,為了照顧民眾健康亦設法增加醫療資源以為救護。各地設有衛生院,並增設縣市醫院,區鄉鎮設衛生所、村里設衛生室,以加強公共衛生事業,強化各項防疫工作。值此之際,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亦關注社會救濟事業,設有固定式的醫療院所進行社會收容與教養工作,並開展類如冬令救濟的社會救濟事業,使民眾生活免於恐懼。「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彰顯教育實為國家百年大業,不但肩負培育國家優秀人才的任務,更促進社會進步的動力。光復初期,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推展6年國民義務教育,並順此增設師範學校,培育中小學師資,以落實學校教育。另一方面,針對日據時期之臺北帝國大學等高等教育機構,進行接收改制與管理,繼續推展高等教育事業。
-
公共衛生
日據時期,日人在臺灣的公共衛生建設成果是有目共睹的。光復後,臺灣公共衛生透過醫療設施的接收、醫院的增設,已達到一定的水平。然而在傳染病方面,因與國內交通頻繁,而海港檢疫工作一時停頓,以致民國35年(1946)有天花、霍亂及鼠疫疫情發生,所幸未久即已控制,而這也讓政府意識必須確實做好防疫工作,在此期間亦增設7所市立傳染病院,針對患者予以隔離治療,而為了讓公共衛生更臻完善,各縣市置衛生院掌理衛生行政,各鄉鎮區設衛生所,辦理衛生保健,村里設衛生室辦理衛生事務。

-
社會救濟
臺灣光復之初,各項建設百廢待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忙於各項日產接收事業,對於社會救濟事業尚未能開展。至臺灣省政府社會處成立後,循中央社會救濟法令,從事社會救濟事業的調整,即將消極的收容改為積極的教養,並且施予技能訓練。一般社會救濟事業,有固定式的院所,例如養老院、救濟院、習藝所、婦女教養所、育幼院、孤兒院等,進行收容與教養實務,至於臨時性的社會救濟事業,計有災害救濟、冬令救濟,以及難胞救助等3大項。無論那一種社會救濟事業,對於弱勢者而言都是一種福音。

-
教育發展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見證教育乃國家百年大業。光復初期,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以接收國民學校為要務,並展開6年國民義務教育,而為讓所有學童能夠充分就學,於民國36年(1947)公布「臺灣省學齡兒童強迫入學辦法」。另外,為了讓學校有充裕師資,亦積極擴增師範教育,培育中小學師資人力。除此之外,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改制日據時期類如臺北帝國大學等高等教育機構,繼續發展臺灣高等教育事業,並增設院校及科系,以配合臺灣政經社會的發展。

-
官方宣傳與文化活動
臺灣在日本殖民統治之下,與中國大陸產生諸多隔閡。臺灣光復後,在教育文化政策方面,,推行國語運動即拉近彼此距離,宣傳臺灣革命先烈事蹟,凝聚彼此國族意識,並且透過新生活運動,讓臺灣與中國大陸互互連結。惟隨著國共戰爭在大陸各地爆發,政府接續查禁反動書刊、宣傳國民反共公約,這些實務後來也在臺灣被進行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