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2001年由許添財等25位立法委員共同提案,針對臺鹽公司民營化辦理減資土地繳回國庫一案,要求應將這些土地作為臺灣西海岸動植物棲息地、洪水滯洪等重要區域,劃設保護區,並保留部分土地作為觀光休憩與工業區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