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臺北市政府成立違禁書刊檢查小組,是依據臺灣省各縣市違禁書刊檢查小組組織及檢查工作補充規定所訂定。該小組由臺北市新聞室、教育局、警察局、鐵路警察局等單位派員組織而成,依據〈台北市政府違禁書刊檢查小組辦事細則〉規定,該小組必須檢查取締全市各種書報雜誌之查禁有案及內容欠妥善者,以及取締未經核准登記擅自發行之新聞雜誌等查禁書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