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55(1966)年,宜蘭縣政府以該縣所屬違禁書刊檢查小組的檢查違禁書刊檢查工作,除依照規定辦理經常性的檢查外,每年必須至少舉行一次聯合總檢查,決定3月1日至4日在各警察分局轄區內書店舉行聯合總檢查,請各分局按照「宜蘭縣政府違禁書刊小組檢查日程表」的預定時程配合辦理,檢視該小組查禁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