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本件為民國75(1986)年花蓮縣政府函請該縣各警察單位,以及該縣文化工作執行小組、各鄉鎮市公所、各級學校、各圖書館、花蓮縣教育局以及秘書室,以最高機密雜誌社未經同意,擅自發行《最高機密特輯愛之頌》一書,部份圖片妨害風化,違反〈出版法〉規定,應予禁止出售及散佈,可扣押該出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