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74(1985)年,臺灣省政府新聞處函請各縣市政府留意美國論壇報出版江南的《蔣經國傳》一書,乃根據香港藝文圖書公司文本印行,由於該書未依據〈出版法〉第16條規定,簽呈核准登記,屬於擅自發行,依照規定查禁並禁止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