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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B3750347701/0054/1571/007/001/60
案名 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案
案由 檢還彭君親筆所書悔過書乙份(共六頁)
事件年 民國60年(1971)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4.5.12-4
來源機關 國防部軍法局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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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54年(1965)5月19日,彭明敏於悔過書中,提及自己感於臺灣現實環境之艱難,欲向政府提出建言,但未果。未料因工作上之打擊,一時情緒不穩而牽涉該案,經深思後,認為應考慮政府反共之處境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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