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42年(1953)7月27日,行政院通過修正的〈臺灣省戒嚴時期新聞雜誌圖書管制辦法〉,條文總計有十條,唱片係屬於新聞紙、雜誌、圖書、以外的其他出版品。歌曲集、歌本等合印成冊的出版品,則屬於圖書類別,也受到該項辦法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