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59(1970)年,〈台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經奉行政院核准並奉國防部公布在案,原〈台灣省戒嚴時期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同時廢止。本件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函請教育部以及臺灣省警務處、臺北市警察局等有關單位留意新頒訂的〈台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留意各項違禁書刊查禁規定。